杜宾接着谈到了他对尸体身份的分析意见:“《星报》非常想肯定这具尸体根本就不是玛丽,他们的理由我们也已经分析过了,即因为玛丽失踪的时间不过是最多三天,因此死者不可能是玛丽。但我们已经分析了,支持《星报》这一推测的理论在科学上并没有答案,如果《星报》如此肯定自己的推测,那实在有些无知和自大了。那么这具浮尸的真实身份到底是不是玛丽呢?我们可以讨论一下这个问题。首先一具死去的女尸未必一定会沉入水中。退一步说,即便这具女尸开始的确沉到了水里,但其何时浮出水面也是难以确定的,有可能只是在二十四小时之内便浮上水面了呢?而目前大多数人都认为玛丽并非是溺水而死的,她更可能死于遭到谋杀然后又被弃尸河中,因此,根据上面假设的几种情况,无论玛丽如何死去,其尸体都可能是浮在水面上的。”
杜宾再次引用了《星报》的一些观点:“《星报》还在其报道中说道:‘如果玛丽·罗杰并不是在离家三小时后被害的,那么其被害的时间更加往后,也就是说其尸体在河中待的时间将更短,比如是直到星期二深夜以后才被弃尸河里,那么就更不会在更短的时间内出现浮尸的情况。况且凶手在四周留下蛛丝马迹也更可能被警方发现。’最初,我并没有理解这位撰稿人为什么要有这样的推论,因为这种推论的潜台词似乎是‘当死者的尸体还没有被丢进河里时,尸体的分解速度自然要比在水中的分解速度更快,弃尸河中将会更容易让尸体漂浮在河面上。于是才可能出现星期二午夜弃尸,星期三便发现了这具河中的浮尸’从这个角度看,撰稿人似乎是故意让人对他的观点提出异议,让人意识到这具在如此之短的时间内就浮到水面上的尸体根本不是玛丽。为了让‘死者根本不是玛丽’的推论变得更加完满,撰稿人又进一步深入了自己的推论:‘凶手在四周留下蛛丝马迹’。他的逻辑其实很简单,那就是因为尸体在岸上的时间很长所以就可能留下不少形迹线索。但是这一点,恐怕还不好做出判断。”
杜宾继续分析道:“《星报》还说:‘再说,一个如此凶残并能够实施如此恶行的罪犯,怎么会连在尸体上绑上重物而不让尸体浮出水面的办法都想不到?这实在让人想不通。’我不知道你有没有觉得他们的思维逻辑是多么混乱和可笑!在死者身上存在着非常明显的被人施暴的痕迹,也是根据这个,不管是《星报》或者其他的媒体基本上有一个相同的观点,即死者必然是先被谋杀的,然后才被弃尸河中。《星报》的报道其实主要就是要证明‘玛丽其实没有被谋杀’,但是从《星报》所做的推论中我们发现他们不仅没有证明‘玛丽其实没有被谋杀’这个观点,反而证明了‘并没有人被谋杀’这个观点,这恐怕也不是《星报》的撰稿人所希望得到的结果,他其实已经被自己筑起的推论死胡同给困住了。我猜想其荒谬的推论应该是这样的:‘人们在河中竟然发现了一具没有在尸体上绑着重物的浮尸,如果这具浮尸是作案凶手丢弃的,他怎么连在尸体上加一个重物而防止尸体浮出水面这样简单的想法都没想到呢?看来尸体肯定不是杀人凶手丢弃的!既然这具尸体不是凶手丢弃的,岂不是说明有关玛丽的这一谋杀根本就不存在吗?’你看《星报》是不是在用自己那混乱的逻辑打自己的耳光?他们推论了半天,其实根本就与‘尸体根本就不是玛丽’的观点没有关系!比这更早一点儿,《星报》还在其报道中说:‘从发现的尸体情况来看,很明显地,死者一定是在生前即被人杀害。’这还是他们在自己打自己的耳光!”
杜宾似乎揪住了《星报》的低级失误不放,这大概是因为他根本无法容忍任何对严谨的心智思维和逻辑推理的亵渎的关系。他说:“《星报》的撰稿人甚至连开始建构‘死者根本就不是玛丽’这个论点时的工作都没有做好,在他混乱和瞎猜的推理中,自然不自然地出现了非常多的与他自己的论点矛盾的推论。我已经说过了,他的主要观点就是自始至终认定已经发现的这具尸体的真实身份并非玛丽,因为玛丽失踪的时间只有不到三天或者说最多三天,因此在玛丽失踪和尸体被发现之间的时间差是对不上的,所以死者不是玛丽,而另有其人。要想沿着这个相对非常明确的推论目标推论下去,其逻辑应该是将那个时间差尽可能地缩到最短,即将凶手作案、弃尸和尸体被发现的发生时间全部缩短,只有这样推论下去,我们才能得出所发现的尸体并非玛丽的论点。在这一点上,撰稿人先生确实是考虑到了,花了不少精力来说明玛丽离家开始,便再没有什么人见到过她,他说我们至少能够肯定的是玛丽在六月二十二日星期天早晨九点钟的时候时仍然是活着的。当然这句话是对的,可是撰稿人先生的假设是在太过理想化,而他之所以这么设想其实好像就是为了证明玛丽仍然还活着。对我们专门研究过推理以及受到过正规训练的人来说,其仅仅想通过几个时间点便整理出一条完整的事情发展链条实在是非常片面和狭隘的。如果要从这种思维方向去进行推论,何必这么费劲?只要假设在星期一或星期二的时候有人曾经见到过玛丽不更简单吗?因为这样的话女孩被害到尸体被发现之间的时间更加短了,这个时间差就更加被证明无法说得通了,因此玛丽被杀的可能性就更加降低了。总之,《星报》那些冠冕堂皇的推论或许能够让他的部分读者感到满意和欣慰,但是其片面的时间点思维方向,让其撰稿人先生‘死者根本不是玛丽’的观点显得非常无稽可笑。现在,让我们再看看《星报》有关柏维先生对尸体身份指认时的报道吧。《星报》质疑柏维先生,认为柏维先生发现死者手臂汗毛这件事并不可信。为什么不可信?因为他们必须坚持‘死者根本不是玛丽’的论点,因此,我非常怀疑他们片面扭曲了或者曲解了柏维先生所提供的证词。难道柏维先生是个笨蛋吗?他指认死者的身份就靠看到了死者手臂上有没有汗毛?仅凭这个就把死者的身份指认出来,我相信连一个上小学的孩子都不会这么草率。我猜想,柏维先生的证词中一定是提到了在尸体的手臂上汗毛存在着非常不寻常的地方,显然这个不寻常的特征只有玛丽具备,它或许是说颜色,或许是说数量、长度等等,然后才确认了玛丽的身份。”
“《星报》对柏维先生的质疑是全面的,他们还否认了柏维先生在指认死者身份时的其他细节之事,这实在有些离谱。其报道说:‘被发现的死者的脚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和其他女性的基本一样,所以这根本不能成为指认的标志;而死者脚上所穿的吊袜带同样难以成为死者身份的标志,因为这些都是大批量制造和出售的,如果不同的人穿着同样的袜子,也实在没什么奇怪;除此之外还有死者身上发现的饰花女用帽,这也是大工业商品的产物,同样不能作为一项切实的证据;最后,柏维先生在指认身份时以死者身上的吊袜带扣合的特别方式作为自己的根据,并说玛丽一项是用钩环反扣回来,然后将自己的一截丝袜卷起,使得丝袜看上去有些短;但这根本什么也证明不了,因为几乎大多数女性都会在镜子面前自己穿戴,而那些并不熟悉钩环使用的人编制好反手自己扣了,只是这一点其他外人并不能全部了解而已。’这段文字无法让我感受到《星报》这位撰稿人推敲案情的诚意,他所有的努力其实都是为了坚持‘死者根本不是玛丽’的论点而已。从相反的角度来考虑一下,如果柏维先生确实发现了一具与玛丽身体情况非常吻合的尸体,而柏维先生又没有考虑尸体身上的衣物等其他因素,这说明柏维先生当时一定是已经断定了这具尸体的身份便是玛丽。我们再假设如果这具尸体除了在容貌、体型与玛丽都非常相似之外,其手臂上的汗毛特征竟然也与玛丽的非常相像,那么当时的柏维先生肯定会更加确定这具尸体就是玛丽。我们按照媒体的说法再进行假设,假如玛丽自己的脚是非常娇小的,尸体同样有这个特征,如果我们把这两个条件放在一起,像数学一样交互运算,综合考虑,那么死者身份为玛丽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这就如数学中不单只是加减法而是通过等比级数运算后得出来的结果,简单的结论背后是复杂的运算!假如又发现尸体身上的鞋正是当天玛丽失踪时所穿的鞋子的款式——当然,鞋子的款式能够相同,与此款鞋子在市场上有大量的销售有关系——那么,我们基本上就可以百分之百地确定尸体的身份一定是玛丽!我们从中能够得到什么启示?往往那些并不起眼,也没有什么特色的证据却正是做出正确判断的最重要根据。只要这些证据被我们放在了合适的地方,真相便可以大白于世人。不要以为重要的证据就一定是一些特别的、神秘的证据。紧接着,假如尸体身上的女式帽子,有着与玛丽所拥有的帽子一样的花饰,那么,我们就实在不用再去找其他证据了。可是假如这个帽子的花式是非常复杂的样式,比如其花饰有两朵,三朵,乃至更多……这并不影响证据的可信性,其每增加一朵吻合的花饰,证据的可信度就增加了数百倍、数千倍。继续,如果死者身上的吊袜带同样与玛丽生前所穿的一样,到这里已经不用再去寻找别的证据了。另外在死者身上发现的吊袜带扣合方式也是非常特殊的,但巧合的是这也和玛丽生前习惯的方法是一样的,都是用钩环反扣然后将丝袜卷起一截,让丝袜变短。所有这些,我们实在没有其他的理由再怀疑死者的身份了,假如仍然有人抱着不相信的态度,那么他肯定是脑子本身就不清楚的,不然只能是鸡蛋里面挑骨头的找碴儿。《星报》却在自己的报道中说死者的扣吊袜带的方式根本不值得注意,这已经充分证明了撰稿人自己的思维是多么固执。要知道吊袜带钩环基本上是带弹性的,而死者的习惯是用钩环的弹性回卷丝袜让丝袜的长度变短,这是一个非常特别的习惯。丝袜本身同样非常有弹性,假如不是自己去卷的,一般根本不需要外力对丝袜的调整。我想玛丽这种特别扣法必然有其自己的道理,不是所有的人都是这样调整自己的丝袜的,将这一特征与吊袜带扣合的特征结合起来,足以在对于尸体的身份的判断上给出有力的支持。当然,我并不是说,判断一个死者的身份只是凭尸体上的吊袜带、鞋子、帽子、帽子上的花饰、小脚特征、手臂上的特殊印记、体型和容貌等等任何一个证据单独地下结论,这些看上去不起眼的证据必须在整体集合起来之后,再通过严密的分析才能得出判断。到此,死者的身份问题已经非常清楚了,所以我觉得虽然《星报》的撰稿人表示对死者的精神状况有疑虑,但这个问题我认为没有必要再进行更深入的调查,就算真的调查了,我们又能从中得到什么有价值的信息?之所以他有这种疑虑,大概是因为与他私底下的律师朋友们聊天时聊到的,或许他的律师朋友们又非常鼓励他这种奇怪的想法,于是他便以为这一想法是非常可信和合理的。提到这点,我想说明我个人的一个看法。通过我的观察,许多被法官所拒绝接受的证据恰好常常可以给心智推理能力非常卓越的人以启发,对这些人来说,这些被认为是没有价值的证据都是非常珍贵的破案线索。法官与很多警察一样,往往跳不出自己的习惯思维,只能接受一些一般性的证据,对于那些特别的少见的证据往往采取了排斥和不采纳的态度。他们总是死守着已经用旧了的常规,思维僵化,完全无视一些可能出现的矛盾或例外。当然,必须承认这些常规是多少年才积累起来的重要经验,凭借它们,很多并不复杂的案情是可以被理清的。总之,这种保守换来的是一种很安全和不走极端的正常做法。它们非常有价值,可是我们必须承认,这种思维并不能解决所有的案子,还是存在着一些因为这些思维的限制而被误判的案例。”
杜宾发表完这一通意见之后紧接着提到了柏维先生这个人,看上去他非常不屑《星报》将此案的凶手指向了柏维先生,他说:“《星报》的报道中将本案的矛头指向了柏维先生,我想你大可不必把这一舆论当回事。大概你也能够推论出这位好好先生是一个什么样个性的人,很显然他是一个憨厚老实的人,但是非常热心。一般来说这种性格的人,要是生活中碰到了大事,他们都会全心全意地投入的,也因此他们常常会被一些比较有心眼或者不怀好意的人认为是他这么积极地奔走,背后一定有所图或者是因为什么特别的原因。《星报》的撰稿人至少已经有几次对柏维先生的访问了,但柏维先生不会顾及《星报》到底要宣传什么观点或立场,总是从对玛丽负责的角度将《星报》的观点毫无忌讳地反驳了,并且非常慎重地表示,尸体就是玛丽的。《星报》中的报道有这样的句子:‘虽然我们对这种关于尸体身份的确认结果提出了自己的一些质疑,可是柏维先生非常执着地排除了我们的质疑,并且坚称那就是玛丽的尸体,而且要求大家要相信他说的话。’那么柏维先生又为什么不把自己的判断依据明白地告诉大家呢?或许我们可以如此理解:很多时候,因为对一个人太过熟悉和了解,往往是说不出对方的特点来的,在这种情况下,他常常找不到一种合适的语言或词汇来表达自己,对于一些在别人眼中是非常明显的特征的地方,在他眼里反而看不出来。可能你也有这种感受,当有人让我们描述自己对一个人的印象时,我们常常无言以对,因为具体形容对一个人的印象是最难的事。虽然一个人能够非常准确地认出自己的邻居,可是这不代表他一定能用非常确切的语言把自己的邻居形容出来。也因为这样,我个人觉得《星报》的撰稿人实在没有权力这样歪曲柏维先生所提供的观点。”
杜宾继续分析有关柏维先生的推论:“从我个人的观点看,柏维先生与这一命案并没有直接的关系,他之所以被人误会恐怕与他自己那种浪漫和过分热心的性格有关。我想这么说至少对柏维先生更公平一些,总比《星报》暗示他有作案嫌疑更加合理!如果你也觉得我所说的柏维先生的个性是一个不可不考虑的因素,那么有关玛丽为什么要在柏维先生的办公室门的钥匙孔中插了玫瑰且署名的问题就很好理解了,要知道这是一位充满浪漫的男士,而一个女孩对此往往总抱着热心。当然,《星报》所质疑的柏维先生竟然不希望让玛丽的其他男性亲友过多地卷入到此事中以及似乎并不希望让其他男性围观玛丽的遗体,甚至包括不让B太太向前来调查的警方提供更多信息的问题也会变得更好理解,表面上看柏维先生似乎并不愿意其他任何人过多插手此事,其实从这一点上可以有一个推论,那就是柏维先生应该也是玛丽追求者中的一员。另外很可能,玛丽也的确向柏维先生表示过好感,于是这位先生便自认为自己有义务处理好玛丽的身后之事,而且他来处理这件事是最恰当的。关于柏维先生的事,我想我们不用再继续讨论下去了,到此为止。除了这些,《星报》还说到了玛丽的母亲和其他亲人对于玛丽的死似乎并不伤心,而且表现得非常冷血。而这一点也确实好像和她的亲人们在一开始就非常肯定尸体就是玛丽并认同玛丽已经被害的态度有些不相符。关于这一点我想我们会在后面对证据的讨论和分析中解释清楚。现在,我们已经把死者的身份问题弄清楚了,接下来就要针对这一命案中的其他疑点了!”
我问杜宾:“那么《商报》呢?你怎么看《商报》的相关推论?”
杜宾的思绪的确也想到了这一点,他似乎更加欣赏《商报》的评论,他对我说:“其实,对于《商报》的观点,我倒是从心底觉得它比其他媒体的评论更有参考价值。《商报》的推论还是非常有道理的,你也能感觉到它的观察是比较敏锐的,但是在这个推论中至少存在两点推理过程中的瑕疵。首先,《商报》好像暗示玛丽在离家那天出门之后不久便被一帮流氓混混绑走了。它的报道中说像玛丽这样知名度很高的年轻貌美女子应该不会在独自穿过三条街的过程中竟然没有被任何人认出来。我想,为《商报》撰稿的人之所以要这样推论,很可能是出于他自己的感受,大概他就是个名人,每当他在报社附近的街道上穿行的时候会有很多人认识他。因为他自己的这种经验,所以他想当然地认为漂亮且充满魅力的玛丽也应该如此:一个像玛丽这样的年轻貌美的女孩在自己家附近活动时怎么可能没有任何人认出她来呢?但是,《商报》的撰稿人没有注意到另外一点,即如果玛丽没有非常固定或常见的行走的习惯——像这位撰稿人自己一样,那么《商报》的这个观点不一定是成立的。我猜想这位撰稿人大概每天都有一个固定的活动范围,每天都是固定的路线、固定的路程,而很少有变通,所以这很容易被周围的人注意,然后人们就都认识他了。但是玛丽是不是也这么死板是难以肯定的,或许她每天的活动的路线和范围都是不固定的,而且,如果她失踪当天行走的路线完全不同于以往,这种可能也是存在的。如果《商报》的观点能够成立,那么玛丽就得必须像这个撰稿人一样有着非常固定死板的活动范围和活动路线,然后走遍整个城市。但是,本案中,玛丽在失踪当天的情况有两种可能,既可能遇到了熟人,也可能一个熟人都没遇到。以我个人的判断,我觉得当时的情况很可能是,玛丽在走出家门之后的某个时间里,特地挑选了一条不会遇见任何熟人的去姑妈家的路线。而且我们还应该这么想,就算全巴黎最有名的人,虽然的确有非常多的人见过他、认识他,可是如果把这些所有认识他的人的数量和巴黎总人口的数量相比,又会怎么样呢?还是一个相当绝对的少数,何况玛丽的知名度也并不很高。”
杜宾说到了《商报》在推理中的第二个瑕疵:“《商报》出现的第二个推理上的问题,是它假设了在当天玛丽离家的时间段内街上有很多人。这一假设让《商报》对此案的分析影响力骤减。它在报道中说如果从玛丽当天出门的时间进行推断,当时的街上应该会有很多人。但这不是事实,要知道那一天是有些特别的星期天!在一个礼拜日的早上九点钟街道上一般会是什么情况呢?没错,一个星期中从星期一到星期六,任何一天的早上九点钟,街上都可能有非常之多的人,但是到了星期天情况就不一样了,星期天的九点钟更多的人当时正在家中进行出门到教堂做礼拜的准备。这一点是任何一个观察力敏锐的人都不可能忽略的因素,很多人都清楚,星期天早上八点钟到十点钟的巴黎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是一座空城,这个时间段内的巴黎街道上不仅不是人声鼎沸,反而是空荡荡的,直到十点钟以后,街上的人才会渐渐多起来。所以,当玛丽出门的那一刻,即一个星期天的上午九点钟,那时的大街上应该基本上没有什么人。《商报》的这个推论的假设显然是错的。”
杜宾兴致盎然,接着说:“除此之外,《商报》还有一点推论是可以商榷的。其报道中说凶手从玛丽的洋装内部的衬裙中撕下了一条大约长两英尺、宽一英尺的布条,然后用这一布条从女孩头部的后方绕过,在其下巴处打了一个结,并因此而推论凶手这么做是为了防止玛丽大声呼喊,并紧接着继续推论凶手是一个没有随身携带手帕习惯的人。这个推论也很有意思,我们暂且不谈凶手这么做是不是要防止玛丽大声呼救,我们也分析一下凶手‘是一个没有随身携带手帕习惯的人’这个观点是不是合理的。要知道,在巴黎人的记忆中,除了那些混混,几乎每个人都会随身带着一块手帕。也就是说《商报》似乎是在暗示凶手可能是小混混。但是,你肯定也观察到了,在最近这些年来,就算是小混混也已经经常随身掏出一块手帕,就算这些人不穿衬衫、衣着邋遢,可是在身上带一块手帕几乎是没有例外的。显然,《商报》的这个假设也是太想当然了。”
杜宾分析完《商报》的评论之后,我又向他询问对《太阳报》评论的看法:“你认为《太阳报》对这个案子的推论有没有价值呢?”
杜宾嘴角一扬,苦笑着说道:“照我说,为《太阳报》撰稿的人真应该投胎当鹦鹉,不然实在可惜了他。假如他是一只鹦鹉,那一定是其同类中最为出色的,因为他的确非常擅长模仿和重复别人的话!《太阳报》的推理没有任何新意,其唯一的工作就是非常努力地把其他媒体的观点搜集到了一起,然后东拼西凑弄出了一篇报道,其实只是应和或者重申了一遍别人已经说过的观点。在报道中,《太阳报》评论灌木林中新发现的证据说那些东西很显然已经放在那里有三四个星期的时间了,并肯定灌木林就是谋杀发生的现场。这早已被很多人所知道,但即使是这样,我仍然对这个观点表示怀疑,不过还是等我们后面谈到和这一点有关的部分时,再来说明这个观点的不实之处吧。”
杜宾建议说:“目前,我们的注意力应该在和此桩命案有关的其他线索上。你是不是也觉得验尸的工作是非常不严谨的?当然尸体的身份应该早就有确认的结果了,可是其他方面的检验结果让人失望。比如最简单的一些问题:死者身上是不是有财物被抢走了?死者从家中出来时身上戴珠宝了吗?假如有,为什么没有在尸体身上发现任何珠宝呢?除此之外,还有不少和这些问题差不多的疑点需要弄清楚,这些得我们自己亲自去调查,特别是有关玛丽的未婚夫圣·厄斯塔什先生的很多情况,必须有一个合理的解释。当然,这不证明我认为他有作案嫌疑,但起码按照正常的调查程序也应该弄清楚一个与死者有着如此非凡关系的人的信息。现在首先要弄清楚的是厄斯塔什先生那份交代自己在星期天的行踪的口供是不是真实的。要知道口供可是常常让人越弄越糊涂的东西。假如那份口供是真实的,那么厄斯塔什先生的嫌疑自然可以排除,可是他又离奇地自杀了,这不得不让他也陷入更大的嫌疑中。当然,他的证词要是没有问题的,我们就没有必要围绕着他这个人以及他的自杀动机大做文章,因为我们的主要任务还是调查有关玛丽的死亡真相。”
杜宾不很同意之前各方的侦查方向,他说:“我认为在对于本案的调查中,不应该再过分关注本案已经知道的一些内部环节,我们的调查方向应该是那些目前还不知道的、外部的线索。如果我们只调查那些与本案有直接关系的线索,而忽视了那些间接的、表面上并不重要的证据,很可能会让我们完全走错了方向,远离真相。就像我前面说的,如果像法官一样只重视那些和案情直接相关的证据或言论,那么是不能正确判定所有案件的。我们也有不少这样的经验,许多看似不相干的事情很可能就是发现真相的最重要依据。这就如同一些不能被现代科学中的理性知识解释的难题,还可以通过一些有些神秘、难以言说、不好预见却挑不出问题的知识来解释。你可能没有理解我刚才的话。你也知道,在我们人类的漫长历史中,知识的累积和文明的发展从不缺少一些偶然的从生活中那些不相干的、灵光乍现的事情中得到斩获与发现的经验。所以,从人类一直追求进步和突破的角度来说,那些好似不太重要、十分平庸的东西其实都是不可或缺的,正是它们的被人认识,才出现了更多、更大、更超出人们预料的惊人发现。我们也常常感到生活中的真相往往让我们想不到,它不合常理,难以推断或预见,但是这些真相却在全部呈现之前通过很多貌似无关紧要的、完全没有联系的偶然因素给过我们提示,只有那些敏感的人才能提早有所准备。而这些所谓的偶然、机会、超出预料的事,其实完全能够和数学演算联系在一起,因此它们是能够被归纳到数学运算范畴中的。”
杜宾进一步强调了把调查方向扩大开来的重要意义:“我必须再次强调一下,不少事实真相之所以被发现并不是因为有什么直接的、特殊的、珍贵的证据,而往往是在一些间接的、表面上没有干系的事件中得到的,而且通过这些平庸的证据发现的真相往往是非常可靠的。鉴于到目前为止各方对于本案的侦破工作都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进展,所以我已经准备把整个侦破的调查方向完全改变,从命案外部的因素入手,从那些表面上与本案没有什么联系的事件调查上入手。在后面的这段时间中,我希望你能帮我弄清楚厄斯塔什先生的证词是不是真实的,而我将会更加全面和更大规模地再度检索与本案有关的所有媒体信息,我希望能够从中发现一些能够给我们关于这一案子外部信息的提示。其实直到现在,我们所有的搜集和分析工作所接触的资料和信息都还完全是与本案有着直接关系的一些环节,如果我们的工作进行顺利,能够从中找出一些与本案有间接关系的证据,那么我们对这一命案的调查一定会更加完整。我个人感觉,那些没有被媒体注意到的细微观察点,就是我们重新建立新的调查方向的重要基础。”
于是,在后面的日子里,我按照杜宾给出的建议,对于圣·厄斯塔什先生的证词进行了仔细的调查和分析,最后我确认这份口供是没有问题的,它不存在什么疑点,完全是一份可信的证词。这同时也说明了厄斯塔什先生与本案没有关系,他是清白的。而杜宾正像自己所说的,把自己埋在各家媒体的报道中,其检索的仔细程度实在让我吃惊,以至于我都觉得他的工作过于琐碎了,几乎没有什么目标。就这样有一个星期之久,杜宾将其工作成果单独整理成册放在了我面前,其摘抄出来的内容如下:
就在三年半以前,同样发生了一起让大众关注的失踪事件,那次失踪事件与此次命案中的情况十分相似,而当事人与此次命案的主人公是同一人,即玛丽·罗杰!当时玛丽在皇家宫殿地下一楼的香水店工作,但失踪得无声无息。直到一个星期之后她才平安地返回其工作的香水店。当时人们没有觉得她有什么异常,只是面容多少有些憔悴。人们非常感兴趣的是玛丽在失踪的这一周内都做了什么,但是她的母亲和香水店老板白朗先生只是告诉众人,玛丽离开的这一周是去了乡下拜访朋友。随后这件事很快被人淡忘,人们也就不再以此为意。不过,我们猜测玛丽这次的失踪,与上回应该没有什么区别,或许她还会在一个星期或者一个月之后,回到我们的视线中。
——摘自《晚报》,六月二十三日,星期一
在昨天的报纸中,一家晚报提到了有关罗杰小姐前一次失踪的事件。这件事大概很多人还有印象,大家都知道罗杰小姐那次从白朗先生的香水店失踪有整整一周的时间,在那一周里她和一名海军军官在一起,而这名军官先生是出了名的荒淫放荡之人。据推测,当时可能是因为两人的口角而让罗杰小姐负气离开,因此才有后来的平安返家。我们还知道与罗杰小姐在一起的那位海军军官名叫罗萨里欧,目前他正驻扎在巴黎,至于其他的个人细节,目前我们还不便公开。
——摘自《水银报》,六月二十四日,星期二早上
前天的巴黎近郊,发生了一件令人震惊的暴行。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当日傍晚时分,有位男士和自己的妻子及已订婚的女儿搭乘由六名男子划行的船渡过塞纳河。这六名男子不是专门的渡船人,而是在河两岸划船游玩、无所事事的人。在船安全靠岸,三名旅客分别下船并走出一段距离远离河岸之后,年轻女孩忽然发现自己的洋伞忘在了刚才搭乘的渡船上,于是又回去取伞。但在她回去之后,这帮混混便掳走了女孩。他们堵住了女孩的嘴巴,并把女孩带到河上施暴,最后女孩被弃尸。其弃尸的地点就在当初女孩和自己父母搭船处不远的地方。据悉,目前这帮罪犯仍然在逃,但警方已完全掌握了他们的行踪,很快便会将这帮罪犯捉拿归案。
——摘自《晨报》,六月二十五日,星期三
近几日,本报收到了一两封读者寄来的信,来信的主要内容都是提供有关最近在巴黎近郊所发生的一桩凶残命案的嫌疑人信息的。来信指出嫌疑人与一个名叫曼奈斯的帮派有很大关系,但是当警方询问了相关嫌疑人之后,他们还是洗刷了自己的嫌疑而被释放。虽然这体现了几位投诉人充分的热心,但因为没有充足的证据,所以本报不拟刊登来信内容。
——摘自《晨报》,六月二十八日,星期六
最近,本报收到了几封非常有说服力的读者来信,这几封书信都认为不幸的玛丽·罗杰在失踪的当天于巴黎近郊被一帮恶徒残忍地谋害。对于这个意见,本报是认同的,因此本报拟在将来几天选择更多的版面,尽量刊登类似观点的读者来信。
——摘自《晚报》,六月三十一日,星期二
就在本周一,一名和税务单位有往来的船夫称自己曾看见一艘空船在塞纳河上漂流,其船帆没有拉起而是在船的底部。此名船夫之后便将这只空船拖回船舶办公室,不过他又在第二天早上,在没有人前来认领船舵并没有告知办公室任何相关人员的情况下,将此船悄悄开走。此船船舵到目前仍然还在船舶办公室处。
——摘自《勤报》,六月二十六日,星期四
当我看完了杜宾所选出的这些媒体报道信息之后,完全没有感觉到这些信息之间有什么彼此的联系,而且我甚至觉得这与我们正在着手调查的案子也没有什么关系。因此,我等着杜宾要进行的解释。
杜宾对此讲解说:“为什么我要摘取其中的第一、第二则新闻?当然不是因为在这两则新闻中还有需要我们进一步进行分析的信息,而是因为这两则报道同时提到了三年半之前玛丽的那次失踪,并且在新闻中还暗示了当时的这个事件还有一名海军军官,可是即便媒体如此明显地提供了相关的线索,我们的警方却到现在都没有展开对于这位海军军官的调查,从中也能看到我们的警察是多么无能。我想我们都能看出来,造成玛丽死亡的这第二次失踪很明显是与其第一次失踪有关联的,如果到现在我们还看不出这一点,那实在是太愚蠢了!现在,我们不妨就认为玛丽的第一次失踪是一种与情人的私奔,但在其与情人共处的一周之内却发现男方因为荒淫和放荡而对自己不忠,于是发生了两人的争吵,接着便是负气返家。假设玛丽的第二次失踪同样是与情人私奔的话,那么这次与其私奔的对象非常有可能仍然是之前那位花心男人,是新对象的可能性不大。其逻辑很好理解,这个花心男人又一次向玛丽献殷勤希望能和她恢复关系,于是第二次私奔是可能的,其可能性远远高过玛丽与新对象私奔。所以,我们假设玛丽的两次失踪其实都是和这位海军军官私奔了,在第一次私奔与第二次私奔之间,其时间要长过我们的海军舰队一般巡航的时间,这有可能说明,那位海军情人在第一次就预谋准备干的坏事,因为舰队出航时间的提前而被迫中断了,因此他的预谋被拖延到了这次,于是他抓住军队这一次再度回到巴黎的时间,再次联系到玛丽,最终实施了此前就已经准备实施的计划……当然,这只是一些推测,它是否就是事实,我们还不能得出结论。”
杜宾马上又说:“不过,这种推测或许无法让你认同,你可能会说玛丽的第二次失踪或许根本就不是私奔。这种异议是合理的,我们确实还不能肯定玛丽这次的出走是否还是和这个花心男人私奔,但是同样我们也无法排除我们这种假设的可能性。从我们现在所了解的情况看,公开追求玛丽的正派人士,只有圣·厄斯塔什先生和柏维先生,除此之外还没有发现其他人,但是,玛丽并不是只有公开的追求者,还存在台面以下且没有人清楚的秘密情人。按照道理说,玛丽应该与这位神秘的情人有着非常不一般的关系,不然她不会如此放心地、没有犹豫地在星期天一大早便跑到地理位置偏僻的劳尔郊区和这个人私会一天。很自然,我们要问,谁是这个神秘的情人?玛丽又为什么向众人保密,不让身边的任何亲朋好友知道此人的存在?而且玛丽的母亲又为什么在女儿离家当天念叨着自己可能再也无法见到玛丽了?”
杜宾对玛丽的想法进行了猜测:“虽然我们确实不能单单根据罗杰太太的这句话就认定老太太是知道玛丽又要准备私奔的,但是我们应该能够肯定玛丽自己一定有这个想法。为什么?请听我说:据我们现在所了解的,在玛丽离家的当天,她告诉自己的家人是准备去住在圣德罗梅街的姑妈家,而且与自己的未婚夫厄斯塔什先生约好当天傍晚时分过去接她。这几句话似乎已经把玛丽当日的行踪交代得非常清楚了,根本看不出什么‘私奔’的迹象。可是,如果我们好好想想,当天的玛丽真正的意图是要去与某人会面,然后他们渡河,又在下午三点左右到了劳尔郊区,其最终的行踪是相对复杂的。在玛丽答应要去和这个人碰面时,她怎么可能一下子向自己的家人交代清楚连自己都未必清楚的行踪问题?另外,玛丽的未婚夫厄斯塔什先生如果在傍晚时分按照约定去了圣德罗梅街的姑妈家接她,但是发现玛丽根本就不在姑妈家,这一定会让厄斯塔什先生感到惊讶,紧接着引起他的猜疑。如果当厄斯塔什先生回到圣安德烈街的公寓时仍然发现玛丽没有回来,他肯定会感到其中的蹊跷。我认为玛丽一定也想到了这些后果,她肯定预料到厄斯塔什先生会因此而非常愤怒,甚至她还料到了待自己回去之后一定要面对的他的质疑眼光。但是,如果玛丽本来的想法就是准备再也不回这个家,那么那些可能出现的麻烦对玛丽来说根本就无足轻重了。”
杜宾臆测玛丽是有一个计划的,他说:“在玛丽的心中或许是这样的一种想法:‘我要与某人私奔,这个人谁都不知道。我不会让其他人阻碍这个私奔的计划,而且应该保证我们两个人有足够的逃跑时间,不让其他人追踪,因此我告诉他们要去圣德罗梅街的姑妈家,并且在那里待一整天,然后我要求厄斯塔什先生直到傍晚再来接我。这样的话,就算我离家一整天,他们也不会有任何怀疑。这是一个非常完美的借口,这个借口还能保证我们有足够的时间走得远远的。假如我要求厄斯塔什先生到傍晚去接我,那他肯定定会直到傍晚才到圣德罗梅街的姑妈家,这完全不会影响我们逃走。如果我没有告诉他要他来接我,那么大家都会认为我会从姑妈家早点回去,可是如果我没有在他们预想的时间内回去,他们肯定会担心我,从而出来找我,这样的话,我逃跑的时间岂不是被缩短了吗?所以,我若只是出去和某人见见面、逛逛街而不打算离家私奔,那我就不告诉厄斯塔什先生要他来接我,因为其实不去姑妈家却要求他到那儿去接我,当他发现我不在那儿,岂不等于我在愚弄他吗?这样他肯定会怀疑我这一天的行踪。我是不可能把我真正的行踪告诉厄斯塔什先生的,因为我不能让他知道我和某人的事,因此不管从哪方面说,我告诉厄斯塔什先生自己会一整天地待在姑妈家然后要他到傍晚的时候再来接我,对我的计划是最有利的。我的计划是可能永远不回家,或者可能几周之后才回家,又或者可能是等我已经有了秘密藏身之处安顿好其他的事之后才回家,所以,要实施这个计划,首先是能够有充足的时间逃跑。’”
杜宾还将大众的意见进行了分析:“你整理出来的命案分析资料说明你也注意到了一件事,即,从一开始大众的舆论便是认为制造这一命案的凶手肯定是那帮混混。我们不否认在很多时候,大众舆论都是非常有参考价值的,因为大众舆论往往是人们自然而然形成的,这种自然的状态很多时候就相当于某些特殊天分的人那种敏感的直觉。直觉很重要,有时候很多难以破解、毫无头绪的案子就需要直觉,这种情况下,或许一百次中九十九次都需要直觉或舆论来发现其中的线索。可是,只靠直觉或舆论是不能发现实实在在的线索的,这也是直觉破案法存在争议的地方。毕竟不管是直觉还是自然形成的公众舆论,大多数时候还是被主观想法所控制的,而破案讲究的是客观的、具体的线索。为什么大众在本案中会认为凶手就是那帮混混?其原因大概就是我摘录的那则‘一家三口渡河而女儿在后面折回去取洋伞时被杀害’的命案报道,这一报道让大家把两件案子放在一起联想推敲。要知道,玛丽本人也是年轻貌美、艳名远播的女子,当她的尸体被发现时,全巴黎人都在为尸体身上那些多处被暴力对待的痕迹及弃尸塞纳河的惨状感到激动和表示关切。这更容易让人们将玛丽的死和我摘录的报道中那名年轻女子被杀的命案联系到一起进行猜测。但是后面这一案子的凶手已经被证实是一帮歹徒了。在这两件案子中,两名女子都是在生前受到了暴力对待,只是后面案子中那名年轻女子所受侵害的程度远远没有玛丽那么严重;其次这两件案子发生的时间也正好差不多。但是从推理理论上说,让人奇怪的是,后一件案子的案情和结论是非常清晰的,人们却用这样清楚的一个案子推论另外一件还有很多问题尚扑朔迷离的案子。当然,人们之所以有一系列的推论是因为得到了许多细节的暗示,在这两件案子中,案情清楚的年轻女子受害者的尸体同样是在塞纳河畔被发现的,这与玛丽的尸体被发现的地点一致,而这正是人们受到暗示的地方。或许就是因为在这两件案子中有太多非常相像的地方,所以人们才将这两件案子放到了一起推理,在他们脑中太多相似的信息不断地反映出来,于是形成了错误的联想和直觉,以为玛丽的死也是拜这群恶徒所赐。可是事实上,除非是一个奇迹,否则是不可能出现在同一个时间、同一个城市、同样荒僻的地点发生由两群混混用同样的手法、同样的凶器制造的两件凶残异常的凶杀案的。所以,将这两桩命案放在一起进行联想和推理是错误的。话又说回来,也正是因为在这两件案子中有太多的不可思议的巧合,才让我们能够看到,人们的直觉和自然形成的舆论有时候又是靠不住的。”
杜宾接下来要分析的是有关报纸所认定的案发地点的问题,他没有停歇地说道:“在对玛丽的命案进一步深入调查之前,应该首先对不少报纸所认定的案发地点进行一下分析,也就是位于劳尔郊区的那片灌木林。这是一片距离公路非常近且非常茂密的灌木林,报道中说在灌木林中‘三四个大石堆成的像是有靠垫和脚凳的椅子。在这一椅子上面还有一件白色衬裙,其中第二块大石上还有一条丝质披巾,地上则散落着一把阳伞、一副手套和一条绣有“玛丽·罗杰”字样的手帕,另外还有许多破碎的洋装布在林间的很多地方被发现。椅子跟前的地面已经因为践踏而显得非常凌乱,一些灌木也被人折断了,也就是说,在这里很可能出现过十分激烈的争执。’虽然几乎所有的媒体都为灌木林中的新发现感到兴奋,甚至几乎所有人都认为这就是案发地点,但是在我看来,不管我是不是认同报纸的观点,我还是认为这里面的疑点很大。比如,《商报》曾认为玛丽应该是在市区离自己家不远的地方被一群混混掳走的,如果《商报》的推论是正确的,并且我们进一步假设作案的恶徒目前仍然在巴黎市区隐藏着,那么这些凶手一定会因为媒体有了正确的推论而心虚,于是,他们很可能会设想‘既然尸体本来就是在劳尔郊区发现的,而这个地点又被很多人认为很可能就是案发地点,那么如果我们将死者的一些遗留物丢在那儿,岂不是能够把大家对于市区的注意力进行成功的转移。’假如我的这个假设成立,那么现在看,很明显他们的诡计得逞了,如今几乎所有的人都把自己的目光集中到了劳尔郊区,并几乎下了灌木林就是案发地点的结论,很少有人再关注市区中可能发生的一切。除此之外,《太阳报》又说这些东西至少已经在灌木林中很长时间了,但是,这个说法还没有被证实。如果从‘自然环境因素’考虑,此处确实非常有可能是案发地点,如果是这样,那么这些东西怎么可能留在灌木林二十多天之后才有人发现。《太阳报》还随声附和说这些留下来的东西已经变硬发霉并且黏成了一团,在它们的四周都是杂草,所以很难发现。又说,那把伞上的丝质布还是非常坚韧的,可丝线已经因为发霉糊成了一团,伞顶是对折的,也已经发霉腐烂了,将伞一撑开,伞就完全裂了。所有这些明显能够看出《太阳报》的说法只是根据周围有非常多的杂草,而这些杂草让这些东西很难被发现,那么既然现在发现了,自然得出的结论就是这些东西已经在灌木林中很久了。但是我想问的是,这种说法是从何说起的呢?是那两个发现这些物品的男孩说的。他们在刚刚发现这些东西之后就把这些东西带回了家,所以《太阳报》所说的那些信息都是这两个男孩的回忆之语。当然,在这个季节杂草是长得很快的,特别是这种温暖潮湿的气候中,而命案又发生在这段时间中,如果再下一些雨,那些草有可能一天之内就长高二到三英寸(五至八厘米)。因此如果确实有一把丢在那里的洋伞,相信只要不到一周,就可能被新草彻底覆盖。《太阳报》在自己的报道中多次提到了‘发霉’这个词,但是我想撰稿人自己恐怕根本就不清楚‘发霉’需要什么条件。我想他肯定没有考虑到,导致事物发霉的菌类在现在这个时候一般都是一天之内生长出来,然后马上死掉的,发霉的时间远远不像我们印象中需要那么多久。”
杜宾提到了劳尔郊区的地理特征:“所以,媒体中所说的灌木林中发现的物品已经在那里有很长时间的推论其实很可能是错的。另外,我认为这些物品本身不可能会在灌木林里有三四个星期之久,就算有一个星期的时间,都不太可能。更不要说是三四个星期竟然没有人发现。劳尔郊区虽然是巴黎的近郊,但是我们都知道在巴黎这样的城市中,不管是市区还是近郊,只要还没有远在巴黎之外,那是很少有什么人迹罕至的林间幽静之地的。我们不能保证在巴黎这样人口众多的城市中会没有一些非常热爱大自然、喜欢到郊区的荒地中走走看看的人,或许他们厌烦了都市中让人沉重和喘不过气来的感觉,因此愿意在一个正常的上班日把一切工作都抛开,然后去到离市区并不是很远的相对幽静的林间绿地,重新感受一下大自然。不过比较不幸的是,他不用走几步路就会发现一些在树林中喧闹、滋事、抽烟、喝酒而聚集在一起的混混。这些近郊的所谓幽静之所正是巴黎比较低贱的市民喜欢去的地方,或许你可以说这是亵渎的圣土,可是你不能说这里人迹罕至。这种情况在星期天等休息日更是如此,那里不仅不是人迹罕至,很可能还是人潮涌动。一些平日在城中从事脏活累活的纯粹劳动者往往在休息的时间跑到巴黎近郊让自己放松一下。当然,他们不是因为自己对大自然的丰富感情,而只是纯粹地暂时逃离城市的管理者和各种加在他们身上的限制;他们来这里不是为了寄情山水,闲情逸致,而是为了不受拘束地放纵自己。那些路边的小旅店、小酒馆,或者是一些什么建筑都没有的隐秘树林,正是他们能够洒脱地挥洒自己的场地。你觉得这些人会被人鄙视吗?可能会,但是他们根本完全不在乎,只与那些‘狐朋狗友’们大吃大喝,尽情享受。所以,我要说的是,虽然劳尔郊区只是郊区,但这里可未必没有什么人来到,一些东西如果留在这里三天以上没有任何人发现,我认为是不可能的。那位《太阳报》的撰稿人先生的观点也就不攻自破了。”
杜宾又回过头来解释了一下自己刚才那个关于凶手转移大众注意力的假设:“所以,我的意见是,之所以在灌木林中发现了这些物品,其实是凶手为了将大家对凶案真正发生地点的注意力进行转移,而且,我认为劳尔郊区并不是案发现场还有其他的理由。我请你不要忽视发现灌木林中物品的‘日期’,然后你拿这个日期和我所摘录的那篇《晚报》上所刊登的‘最近,本报收到了几封非常有说服力的读者来信,这几封书信都认为不幸的玛丽·罗杰在失踪的当天于巴黎近郊被一帮恶徒残忍地谋害’的报道‘日期’进行一下核对。你有没有发现,在这篇报道刊出不久之后,灌木林中就发现了‘物证’。报道中说报社收到了好几封不同读者的来信,但是来信的内容全部把作案凶手的矛头指向了一群帮派流氓,并且认为案发地点可能是劳尔郊区。不过,发现物证的那两个男孩为什么在这个时候发现了这些东西呢?我对他们没有太多的怀疑。如果说他们是因为公众舆论将劳尔郊区视为案发地点,于是便带着好奇跑到了林子里进而发现了一些东西,那么这种说法也是合情合理的。我感到有所怀疑的是,之所以这些物证没有在更早的时间被发现,是不是因为它们原来根本就不在灌木林中?我推测这些物品很可能是凶手声东击西的杰作,假设给《晚报》写信的人是一个人,然后他又故意转移报纸和民众的注意力,于是故意投递好像对‘凶手’充满愤恨的‘读者来信’,而这些后来被发现的物品很可能就是在投信当天或者比这早几天才被精心安排在灌木林中的。”
杜宾的这一推论让我大吃一惊,因为如果他的推论是正确的,那就说明这个凶手其实在时刻密切地关注着案情的发展。这样想来,凶手实在是太恐怖了。杜宾接着说:“另外,这片灌木林本身就是十分特殊的,首先它非常浓密,似乎是与世隔绝的一个地方,在这里还有一张由三四个大石堆成的形状像有靠垫和脚凳的椅子。总的看,这片树林非常祥和宁静,虽然它也会被不少巴黎底层人士前来打扰。而且这片灌木林距离德吕克太太的住处非常近,只要几步路就能够到达。德吕克太太的两个儿子则常常到这片树林中玩耍,比如他们会常在那里找一些掉落的黄樟树根部的树皮。你不觉得奇怪吗?按照这片灌木林这些特别的条件,我敢打一个一千比一赔率却十分有把握赢的赌注,那就是,这两个经常到树林中玩耍的孩子一定能够非常快地发现这张就像石头宝座一样的椅子上所留下的东西。所以,如果说灌木林中的物证是在很长时间才被发现的,很显然是不可能的,即便留在那里一个星期没有人发现都是不可能的。假如有人质疑我是如何断定这两个孩子的行迹的,那么我会反问他有哪个小孩不是好动顽皮的?不是从早到晚四处乱逛、到处寻找能让他们感兴趣的‘神秘’之地的?所以,我断定那些从灌木林中所发现的物证一定不会在这个林子中放置超过两天,因为有两个精力旺盛又总在树林里穿梭的‘探险者’以极大的热情搜寻着这片树林。也因此,我非常有信心地认为,这些物证都是在《晚报》刊登出那篇‘读者来信’的相关报道前后才被有计划地精心放到树林中的,而且刚放到树林不久便被两个孩子发现了。至于《太阳报》所认为的这些物品已经在林子中很久的观点,显然我是不认同的。”
紧接着,杜宾对于灌木林中发现的物证也提出了自己的质疑:“除了我已经提到的,我们还能从一些其他方面发现更强有力的证据让人相信这些所谓的物证,其实都是后来被精心安排而放进树林的。你可以回想一下那些物证的摆放位置,它们是多么不自然,在最上面的石块上是白色的衬裙,第二个石块则是一条丝质披巾。阳伞、手套和绣有‘玛丽·罗杰’字样的手帕被散落地放在地上……这明显是非常刻意和不自然的,只要不是大脑出现了问题,便不会觉得这种散落在林间的物品是非常自然的。也就是说,在物证被刚刚发现的时候便能够看出来这不仅不是‘自然’的,而且更像是事后又被专门布置的,很显然有‘刻意摆放’的意思。如果是我来布这个局,那我会随便将这些东西丢在地上,然后再踩上几脚,这样至少还显得更自然一些。假如当时真的出现过一帮恶徒凶手在这一窄小的树荫底下与死者争吵和扭打,那么事后死者的衬裙和披巾竟然还能很好地摆在石头上,这实在是见鬼了。另外《太阳报》的报道中说现场已经被践踏得非常凌乱,而且也有不少灌木被折断了,于是《太阳报》断定此处到处都是死者挣扎的证据。既然是这样,为什么衬裙和披巾却仍然好端端地摆在石块上,就像被放在架上一样?《太阳报》的文章中还提到了一条布条,长大约有六英寸、宽大约是三英寸,并且说布条是被缝补过的等等。虽然《太阳报》也不小心地用了表示怀疑的字眼,但是很清楚的,如果这是因为灌木的棘刺而从衣服上撕扯下来的,不是用手故意撕扯的,那么布条怎么可能如此长宽一致地整齐?一般说来,死者衣服的材质如果的确被灌木棘刺或者钉子什么的勾到,那也不太可能会被扯成两条长布条,难道你见过这么神奇的事吗?可能的情况是衣服被撕出一个长方形的乱七八糟的破洞,即衣服被勾出两条裂缝,然后互呈直角地被扯下来。如果要从这种一边是车缝边、一边没有车缝边的衣服上扯下一条长布条,则只有用两股不同力量且彼此朝两个相反方向撕才能办到,只有一种力的灌木棘刺是不可能撕成这种形状的。再退一步,假如恰好有两根棘刺用两股力量刮住了衣服,那也需要这两股力量朝两个相反的方向拉才行,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倒是那条两边都有车缝边的手帕是可以扯下一条布条的,这不用两股力量,只要一股力量就行。所以只是靠灌木棘刺从玛丽的洋装上扯下‘长布条’,基本上可以断定是不可能的,更何况这样的布条还不止一条。不过,让我感到最惊讶的并非这长布条的问题,而是我实在不能相信一个杀了人的凶手,既然能够以惊人的冷静和谨慎将尸体搬离现场,为什么在案发后却又将物证摆放得这样不自然和刻意化,这不是把自己之前的所有谨慎都给毁了吗?这样想来这实在太让人感到诧异了。你不要误解我的意思,我虽然这么说,但我没有说灌木林就一定不是案发的现场。或许当时灌木林中或者德吕克太太的小旅店中确实发生了一些意外,但是这对本案来说并不是最重要的,因为我们这样进行调查不是为了找到命案发生的现场,而是为了找出那个操刀的真正凶手。我为什么花了这么多时间质疑这些好像并不是很重要的问题?这出于两个目的:第一,我要让你明白,《太阳报》那个两条布条是因为灌木棘刺导致的推论非常愚昧无知;第二,我想让你跟着这个方向也进一步思考制造这起谋杀案的到底可不可能是那帮无所事事的小混混呢?这才是我最想达到的目的。”
杜宾对于验尸报告同样是质疑的,他推论说:“凶手到底是不是一帮混混?我觉得这个问题可以从验尸报告中进行分析,虽然这个报告让人有些反感。报告中有一个很有倾向性的推论,它说‘命案的凶手应该是几个混混’,我觉得巴黎那些德高望重的解剖医生一定会把这个推论当成一个笑柄,因为我们没有从中看到任何根据,它的这个说法实在有些荒谬和不公平。的确,法医在验尸之后可以有一个自己的推论,表达一下自己的观点,但是问题是,玛丽·罗杰的死是不是因为几个混混的恶行是无法从验尸中就看出来的。难道验完尸之后就能得到这个结果?难道就不存在其他的可能?”
杜宾对于凶手人数的分析是根据“挣扎的痕迹”进行的,他说:“让我们来反思一下在报纸上的一句话,报上的话是这样说的:‘这里很可能出现过十分激烈的争执’。正是这句话让大家觉得在灌木林的现场一定到处都是挣扎的痕迹,于是大家会联想到这应该是一帮恶徒造成的。可是处处留下痕迹得是多么激烈的挣扎和缠斗才能造成的?一边是一群混混,一边只是一名弱小女子,这会造成很激烈的挣扎吗?我觉得似乎不大可能吧,一帮恶徒收拾一名弱小女子应该是非常简单的,这几个男人只要用自己比女孩粗壮得多的胳膊把她紧紧地抓住就好了,这个女孩还能有所招架吗?恐怕不用多少时间她就被制住了。结果竟然出现了‘可能出现过十分激烈的争执’的情况,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只能更加有利于证明凶手不是一群歹徒。因为要是一群歹徒的话,这里发生的事一定不会出现‘十分激烈的争执’。我知道你要说什么,你会说,这样的推论岂不是推翻了案发现场就是灌木林的观点?而且现在的舆论几乎全部倾向于凶手是一帮人,假如凶手是一帮人的话,案发现场就不应该有非常激烈的挣扎痕迹,但是灌木林中有这样的痕迹,这岂不是在说灌木林根本不是案发地点?这个推论是对的,但是我们应该这么想,为什么一定得假设是一群人行凶的呢?另外你别忘了,虽然我已经说过,灌木林中发生了很多故事,可是目前为止的推论还不能肯定灌木林就不是案发地点。所以我的观点是:如果灌木林的确是案发现场,那么凶手就不是很多人。我们假设本案的凶手只是一个人,不,这不只是假设,而是肯定,而且也只能这样肯定,因为只有在这种情况下,灌木林中那些激烈的挣扎痕迹才能解释。”
为了更清楚地讨论本案的凶手究竟是否是多个人的问题,杜宾再次提到了在林中发现的物证:“我在前面也已经说过,那些在林中发现的好端端的物证是十分让人怀疑的,因为这要真的是犯罪证据,那就不可能这样容易地被留在树林中等着让人发现?假设凶手非常冷静沉着,因为只有这样他才会在杀害玛丽之后很快将尸体从现场搬离,但是这样一个狡猾的凶手又怎么会如此大意地将一块有‘玛丽·罗杰’名字的手帕忘记在犯罪现场没有处理呢?难道他在等着被人发现吗?谁都清楚,处理一块手帕要比处理尸体更容易,而且尸体是会慢慢腐败最后消灭于无形的,但是手帕不会腐烂自行消失,也就是说手帕是一种更容易被保存下来的证据,难道凶手希望自己行凶的证据被保存下来?就算这是凶手大意的结果,那这更证明凶手不会是多名歹徒,因为单独行凶的凶手更容易有这种失误。这个道理是很简单的。我们想一想,如果凶手是一个人,他凶残地杀害了玛丽,玛丽被受尽虐待的尸体就躺在他眼前,这或许会让他有些害怕,而在他的周围,是一个当时没有任何人出现的茂盛树林,林中有的只是他和一具死尸。他刚才还疯狂的杀人激情在尸体面前已经不复存在了,因此他的心中很可能只剩下了惶恐。这种状态是比较合理的,如果凶手是一帮人的话,每个凶手的内心可能不会有这样的恐惧。此时他可能会害怕自己的恶行被人发现,于是他必须考虑怎样把尸体处理掉。此时可能的假设是,他认为如果一次就把尸体和现场遗留下来的所有物证都处理好是很难做到的,于是他就先处理了尸体,将尸体运走、丢进河里,然后再回来处理其他的作案证据。但是在搬运尸体到河边的过程中他消耗了相当大的体力,并且一路上的虫鸣鸟叫让他本来就害怕的心情更加紧张,他越走心越慌,甚至可能在心中出现了一些莫名的其他人的脚步声,因为他太害怕自己正在干的事被别人发现了,或许只是一些河岸附近普通的灯光,也会让他紧张心慌。因为这些他搬运尸体的过程很不顺利,但当他将尸体终于丢到河里的时候——或许他是驾船到河中央进行弃尸的——他已经疲惫不堪,因此身心的疲惫可能让他不敢再回到那个让他毛骨悚然的杀人现场,于是他忘记了还应该处理掉现场留下的物证和痕迹,解脱一般地撒腿逃跑了。”
杜宾的假设依然继续:“那么,如果凶手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群匪徒,他们又会怎么处理现场的犯罪证据呢?假如一个人是从来没有杀过人的,那么当他们好几个人聚集在一起的时候,他的胆子不但不会变小反而会比以往更大一些,这时的人往往无所顾忌肆无忌惮地为非作歹。因为人多,他们中每个人都不会像独自杀人者那样会感到害怕、会恐惧、会紧张和不安。如果这群歹徒中确实有一个人根本没有考虑处理现场遗留的问题,那么他们中还有第二个人、第三个人,甚至第四个人,这么多人必然会有人想到处理现场这一点,至少这种可能性要比独自杀人者的可能性更高。另外,多个人的时候,其处理现场是可以分工的,有人处理尸体,有人处理物证,有人处理痕迹,或许一次性就能把现场所有的秘密掩盖,这和凶手是一个人的情况是十分不同的。”
杜宾进一步认真分析了凶手是如何处理尸体的:“那么,凶手应该怎样将尸体运走呢?不知你还记不记得死者的尸体被发现时,她身上洋装的特征?‘其中外部洋装部分,有一条从裙子下摆撕扯到了腰部的大约三十厘米宽的布条,但是没有被完全撕断。布条被环绕被害人腰部三圈并在其背部打了一个特殊式样的固定结扣。’凶手用布条临时打成的这个绳结,很明显就是为了搬运尸体用的。但是如果凶手不是一个人,而是多个人,那么在处理尸体的时候他们还会用这么复杂的搬运方法吗?如果凶手是三个人或者四个人,他们只要合作将尸体抬走就可以了,还用那么麻烦地用布条打一个结?所以,从凶手搬运尸体的手法来看,也能说明凶手很可能是一个人而不是多个人。另外还有一点,即报纸上说到的灌木林与河岸之间的篱笆也是倒塌的,而且报纸推论说这是因为有重物被拖行过留下的痕迹,如果凶手是好几个人,是不应该出现这种因为搬运尸体而将篱笆弄倒的情况的,因为这无疑又为案件的侦破提供了线索。他们只要将尸体往上一抬,篱笆就会安然无恙,不留下任何痕迹。而且若是凶手人数足够——超过两个人就行——他们完全可以将尸体抬到准备弃尸地点的附近,何必要拖着尸体呢?这不是留下更多的破案线索吗?还有,在《商报》上还对尸体身上的布条特征有过报道,关于布条的事我也有过分析了,但是我们可以再回过头来看看报纸上的说法:‘现在的发现中还包括一条从可怜女孩的洋装内部衬裙上撕下的长约两英尺(六十厘米)、宽约一英尺(三十厘米)的布条,它被绕过女孩头部后方,并在其下巴处打了一个结,这好像是要防止女孩大声呼喊而专门进行的。或许凶手是一个不习惯随身携带手帕的人,不然他完全可以用手帕将女孩的嘴捂住,何必这么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