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的神经来说,前一天晚上的讨论会稍稍有点过分。我感到头痛得厉害,而且非常困倦。因此我没有按原计划出门去消磨夜晚,而是想到了最好在家吃点东西,然后立即上床睡觉。
当然是一顿分量很少的晚餐。我总是很爱吃威尔士调味乳酪。虽说一次超过一磅在任何时候都不可取。不过来上两磅并不会有实质性的妨害。而二和三之间其实只差一。或许我冒险尝试过四。我妻子会允许五,但她显然混淆了两种性质截然不同的东西。我乐于接受“五”这个抽象的数,但具体说来它指的是黑啤酒的瓶数,说到调味食品,没有黑啤酒最好别尝试威尔士乳酪。
就这样吃过一顿节约的晚餐,我怀着平静的希望戴上睡帽,唯愿能一觉睡到第二天中午。我把头放上了枕头,由于问心无愧,眨眼之间就进入了一种酣睡状态。
可人类的愿望何时得到过满足?我还未能打完第三个呼噜,大门外就传来了吵闹的铃声,接着有人性急地敲打门环,声音顿时把我惊醒。一分钟后,当我还在揉眼睛,我妻子劈脸丢给我一张便条,便条是我的老朋友庞隆勒医生写来的。其内容如下:
<blockquote>
我亲爱的好朋友,收到此条后请务必尽快来我处。来吧,来增添我们的快乐。经过锲而不舍的周旋,我终于征得了市博物馆理事会的同意,开棺检查那具木乃伊,你知道我说的哪具。我还获得允许,如果需要,可解开缠裹物并进行解剖。只有几位朋友到场,你当然是其中之一。木乃伊现已在我家,我们将于今晚十一点开棺。
你忠实的庞隆勒
</blockquote>
待我读到庞隆勒的签名时,我方觉被猛击了一掌,顿时完全清醒。我欣喜若狂地从床上一跃而起,撞翻了所有挡道的东西,以惊人的麻利穿好衣服,然后以最快的速度出门直奔医生家。
我发现迫不及待的朋友们已聚集在那里。他们等我已经等得不耐烦。那具木乃伊早已被放上餐桌,我一进屋对它的考察就马上开始。
这具木乃伊是庞隆勒的表兄阿瑟·萨布雷塔什船长几年前带回来的两具中的一具。发掘出它的那座陵墓位于远离尼罗河岸底比斯古城的利比亚山区中埃勒斯亚斯附近。该地区的墓穴虽比不上底比斯那些石墓壮观,但由于它们能提供更大量的关于古埃及民间生活的实证,因而引起了世人更大的兴趣。据说发掘出我们这具标本的那个墓室就有许许多多那样的实证。墓室的墙壁完全被壁画和浮雕所覆盖,而墓中的雕像、花瓶以及图案精美的镶嵌工艺品则显示出死者生前的富有。
这件珍宝一直按萨布雷塔什船长发现它时的原样丝毫未动地存放在博物馆里,也就是说,棺材迄今尚未开过。八年来它就这样放置,只让公众参观其外表。所以,现在由我们支配的是一具完整的木乃伊。而凡是知道这种未遭洗劫的古代瑰宝到达我们的海岸是多么难得的人,都能一眼就看出我们有充分的理由为我们的好运而感到庆幸。
走近桌边,我看到放在上面的是一个大盒子,或者说大箱子,差不多有7英尺长,大概有3英尺宽,高度约为2英尺半。箱子是长方形,不是棺材形状。我们开始以为其质地是埃及榕木(悬铃木),但经切割却发现是人造木板,或更正确地说,是用纸莎草为原料造的混凝纸浆板。棺材上密密麻麻地绘着表现葬礼场面和其他一些悲哀主题的图画,其间在每一个不同的方位都有一串象形文字,这些字符无疑是代表死者的姓名。幸亏格利登先生是我们中的一员,他能毫不费力地翻译那些字符,那些发音简单的字符所代表的名字读作阿拉密斯塔科[1]。
我们费了点力才弄开那个箱子而没有对它造成损坏,但完成这一工作后我们又遇到了第二个木箱,这一个是棺材形状,尺寸比外边的一个小得多,但在其他方面都一模一样。两个箱子之间的空隙填满了树脂,这在某种程度上毁损了里面一个的色彩。
打开这第二个木箱(这次开得很容易),我们又发现了第三个,又是棺材形状,与第二个没有什么不同,只是它的质地是杉木,还散发出那种木料特有的芳香。第二个箱子与第三个之间没有填充物,两个箱子紧紧相扣。
打开第三个箱子,我们发现并取出了木乃伊本身。我们本以为会像通常一样发现它被包裹在一层层亚麻布带或绷带之中,可结果我们却看到了一种纸莎草做的缠裹物,外面涂有一层镀金描画的熟石膏。石膏上的绘画主题表现了所想象的该灵魂的各种义务,它被引荐给诸神的场景,以及许多完全相同的人物形象,后者很有可能就是为制作木乃伊的人所画的像。包裹着的木乃伊从头到脚就是一块柱形或竖形的碑,上面铭刻着表音象形文字,再次给出了死者的姓名头衔以及他亲属的姓名头衔。
在这样缠裹着的脖子上,套着一个柱形玻璃珠项圈,玻璃珠五光十色,其排列形式构成诸神和圣甲虫等的化身,伴着那个有翅膀的太阳。腰部也有一个同样的项圈,或者说腰圈。
剥掉那层纸莎草,我们发现尸体保存得完好无损,没有丝毫异味。尸体表面呈红色。皮肤结实、平滑而富有光泽。牙齿和头发完好如初。眼睛(似乎)被剜去,代之以玻璃眼珠,显得非常漂亮并逼真得令人惊叹,只是目光之凝视多少显得过于坚毅。手指和脚趾的指甲都被镀了亮晃晃的金。
格利登先生认为尸体表层的红色完全是由于沥青所致,但用一钢具轻刮表层并将刮下的一点粉末投入火中,樟脑味和另一些树脂的芳香味清晰可闻。
我们非常仔细地在尸体上寻找通常取出内脏的开口,但令我们吃惊的是竟然未能找到。而当时在场的人,竟无人知晓完整的或没有开口的木乃伊并非不常遇见。制作木乃伊的惯例是从鼻孔取出脑髓,在体侧切一开口掏去内脏,接着剃须,洗净,浸以盐,然后放上几个星期,最后才开始那种被严格地称之为“香存”的涂油填香处理。
由于没找到任何切口的痕迹,庞隆勒医生开始摆弄器具准备实施解剖。这时我注意到时间已是深夜两点,于是大家一致同意把体内考察推迟到第二天晚上进行。当我们正要分手离去,有人突然提议用伏打电堆来进行一两次实验。
为一具至少已有三四千年历史的木乃伊通电,这主意即使说不上聪明绝顶也足够新鲜,我们大家顿时都想一试。怀着一分认真九分玩笑的心情,我们在医生的书房里准备好了电池组,并把那个埃及人搬进了书房。
我们费了好一番手脚才终于将尸体的太阳穴肌肉裸露,那里的肌肉显得不像尸体的其他部分那么僵硬。但正如我们所料,通电之后尸体对电流理所当然地没有任何感应的迹象。这第一次实验的结果的确显得非常明确,随着一阵对这种荒唐行为的自我嘲笑,我们互道晚安准备回家,这时我的目光无意之间落在了那具木乃伊的眼睛上,并立即在惊奇中被吸引住了。其实我最初短短的一瞥已足以使我相信,那双我们都以为是玻璃珠的眼睛,那双刚才显而易见是大睁着的眼睛,现在已基本上被眼皮遮住,只剩下很少一点白膜还可被看见。
我高声提请大家注意,大伙儿马上就注意到了这个明显的事实。
我不能说我当时因那种现象而感到了惊恐,因为“惊恐”二字于我当时的情形并不精确。不过要不是有黑啤酒垫底,我很可能当场发神经病。至于其他诸位,他们当时的确没有试图掩饰其明白无误的丢魂丧魄。庞隆勒医生的惊骇状实在让人可怜。格利登先生以一种奇特的步伐逃得无影无踪。而我相信,西尔克·白金汉先生还不至于无耻到否认下列事实的地步,他当时手脚并用爬到了桌子下边。
不过,待我们从第一阵惊吓中回过神来,我们理所当然地决定马上着手进一步实验。这一次我们把接线点选在木乃伊右脚大拇趾上。我们在拇趾籽骨外切开一道口子,把电线接到扩展肌深处。然后我们调整了电池组,直接对分叉神经通电。这时,随着一阵颇似生命迹象的运动,那具木乃伊先是屈卷起右膝,卷得差一点碰到腹部,然后以惊人的力量猛一伸腿,一脚踢中庞隆勒医生,竟踢得那位绅士像离弦之箭飞出窗口,掉在了窗外的大街上。
我们蜂拥而出,想去收回那位牺牲者血肉模糊的尸骨,但却幸运地在楼梯口碰到了他,他正以一种令人莫名其妙的仓促劲儿匆匆上楼,洋溢着一种最热烈的镇静,并且比刚才更加认识到有必要进行我们严谨而热心的实验。
因此我们依照他的建议,当即在被实验者的鼻尖切开了一道深口,医生本人下手最狠,他使劲儿地拉扯鼻子接上电线。
无论以精神而论还是就肉体而言,不管从比喻上说还是照字面上讲,实验的结果都可谓惊心动魄。其一是尸体睁开了眼睛,并且一连飞快地眨动了好几分钟,就像巴恩斯先生在哑剧里表演的那样;其二是它打了一个喷嚏;其三是它坐了起来;其四是它迎面给了庞隆勒医生一拳;其五是它转向格利登和白金汉两位先生,用地道的古埃及语对他俩说道:
“我必须说,先生们,我对你们的行为既感到诧异,又感到屈辱。对庞隆勒医生我本来就没指望他干出什么好事。他是个不知好歹的可怜的小小的胖胖的白痴。因此我怜悯他并且原谅他。而你,格利登先生,还有你,西尔克,你俩一直在埃及旅行和居住,别人也许会以为你们在那儿土生土长。你,正如我刚才所说,在我们当中生活了那么长的时间,以致我认为你讲埃及语之流利就像你用自己的母语写作那么流畅。而你,我从来就看作是木乃伊之忠实朋友的你,我本来真指望你的行为能更像一名绅士。可你俩见我受到这等无礼对待却袖手旁观,这叫我作何感想?在这样冷的鬼天气,你俩却允许毫不相干的普通人打开我的棺材,脱掉我的衣服,这又叫我作何感想?(说关键的一点)你们唆使并帮助那个可怜的小恶棍庞隆勒医生拉扯我的鼻子,这究竟要我以什么眼光来看待你们?”
读者肯定会理所当然地认为,在当时那种情况下听见这番话,我们要么夺门而逃,要么歇斯底里发作,要么干脆当场晕倒。我所说的这三种行为都可以被料到。实际上它们似乎都很有可能发生。可我发誓,我迄今尚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这三种行为中的任何一种都没有被我们当中的任何一人采用。不过,这真正的原因也许该从时代精神中去寻找,这种精神完全按反向判断的规律发展,而且现在通常被认为是所有自相矛盾和不可能的事情之解答。或许那原因仅仅在于木乃伊那种非常自然和注重事实的神态,那种神态使他的话听起来并不可怕。但无论原因是什么,事实却非常清楚,当时我们中没有一人表现出特别异常的惊恐,或是看上去好像认为事情出了什么特别异常的差错。
至于我自己,我确信事情完全正常,因而只往旁边挪动了一下,避开那位埃及人拳头所及的范围。庞隆勒医生把双手插进裤兜,紧紧盯着木乃伊,脸上臊得面红耳赤。格利登先生捋了捋他的连鬓胡,并竖起了他的衬衣衣领。白金汉先生耷拉下脑袋,而且把右手拇指放进了嘴巴左角。
那位埃及人表情严肃地将他打量了几分钟,最后冷笑了一声说:
“你干吗不说话,白金汉先生?你没听见我刚才问你什么?请把你的拇指从嘴里拿出来!”
于是白金汉先生略为一惊,从他嘴巴的左角抽出了右手拇指,同时作为补偿,又将左手拇指塞进了上述那个缝隙的右角。
见不能从白金汉先生口中得到回答,那埃及人愤然转向格利登先生,以一种命令的口气要他大体上解释一下我们的用意是什么。
格利登先生用古埃及语做了极为详细的回答。若不是美国缺乏印刷象形文字的条件,我会非常乐意用原文一字不漏地记录下他那番非常精彩的讲话。
我最好趁这个机会说明,以下有那具木乃伊参加的谈话全部是用的古埃及语,就我自己和其他几位未曾远行过的人而论,则由格利登先生和白金汉先生充当翻译。这两位先生讲那具木乃伊的母语真是无与伦比地优雅流利。但我不能不注意到(无疑是为了向那位异乡人介绍一些完全现代,当然也就完全新颖的概念),这两位旅行家有时也被迫采用一些切合实际的方式来传达一个特殊的意思。比如说格利登先生一时间没法让那位埃及人明白“政治生活”一词的含义,于是他只好用炭笔在墙上画出一个衣冠不整、有酒糟鼻的小个子绅士,那绅士左腿朝前,右臂甩后站在一个讲坛上,紧握拳头,眼望苍天,嘴巴张成一个90度角。同样,白金汉先生也没法用语言传达“假发”这一绝对现代的概念,最后(在庞隆勒医生的建议下)他脸色发白地同意揭下自己头上的实物。
不难理解,格利登先生的那番演说主要是在论述发掘和解剖木乃伊给科学带来的极大好处。他同时也为这样做有可能给他,具体说就是给这位名叫阿拉密斯塔科的木乃伊所带来的任何骚扰表示歉意。结束时他给出了一个暗示(因为这几乎只能被视为暗示),由于这些无关紧要的小事已经解释清楚,最好是按原计划继续进行调查研究。这时庞隆勒医生准备好了他的器械。
对那位雄辩家最后提出的暗示,阿拉密斯塔科似乎感到了某种良心上的不安。这种不安的性质我不甚清楚。不过他表示他本人对刚才的正式道歉感到满意,然后他跳下桌子,同在场的各位一一握手。
握手仪式一结束,我们立刻就忙着修补刚才解剖刀在我们的被实验者身上留下的创伤。我们缝合了他太阳穴上的伤口,用绷带包扎好他的右脚,并在他的鼻尖上贴了一块1英寸见方的黑膏药。
这时大家才注意到伯爵(这似乎是阿拉密斯塔科的头衔)有点微微发抖,这无疑是天冷的缘故。医生马上奔向他的衣柜,并很快就取来了一件詹宁斯服装店最佳式样的黑色燕尾服、一条天蓝色加条纹的方格花呢裤子、一件方格花布的粉红色女式衬衫、一件宽大的花缎背心、一件白色的男士短外套、一根带钩的手杖、一顶无檐的帽子、一双漆皮高统靴、一双淡黄色小山羊皮手套、一副眼镜、一副胡须,外加一条长长的领带。由于伯爵和医生的身材尺寸不同(两者的比例为二比一),把那堆服饰穿到埃及人身上还有一点小小的困难;不过当一切拉扯停当,他可以说是被打扮了一番。所以格利登先生让他挽住他的胳膊,把他领向壁炉边一张舒适的椅子,而医生则当即摇铃叫仆人马上送来了雪茄和葡萄酒。
谈话很快就变得轻松活跃。当然,对阿拉密斯塔科依然还活着这一多少有点惊人的事实,大家都表现出了强烈的好奇心。
“我本来以为,”白金汉先生说,“你早已死了。”
“噢,”伯爵非常惊讶地答道,“我才700岁出头一点!我父亲活了1000岁,而且死的时候一点没老糊涂。”
伯爵的话引起了一连串的提问和推算。结果证明,以前对这具木乃伊年轮的估计是大大错了。原来自从他被放入埃勒斯亚斯附近的墓穴,已经过去了五千零五十年零几个月。
“可我的话,”白金汉先生重提话头,“与你被埋葬时的年龄无关,事实上我乐于承认你现在仍然是个年轻人,我的意思是说你被埋葬后那段漫长时间,据您刚才的模样来看,就是你被包裹在沥青里的那段时间。”
“在什么里?”伯爵问。
“在沥青里。”白金汉先生重复道。
“啊,原来如此,我多少明白了你想说什么。这问题无疑值得一答,在我那个时代,我们除了二氯化汞几乎不用别的东西。”
“可我们最弄不懂的问题,”庞隆勒医生说,“就是5000年前你就已经死亡并被埋葬在埃及,怎么会今天在这儿复活,而且看上去精神这么好。”
“如果我真像你所说的已经死亡,”伯爵回答,“那我现在很可能仍然是一具僵尸,因为我发现你们还处在流电疗法的初级阶段,用这玩意儿在我们那个时代连件普通的事也做不成。可实际情况是,我当时陷入了强直性昏厥,而我最好的朋友们认为我已死去或可能会死去,因此他们立刻把我香存了起来。我相信你们都知道香存作用的基本原理?”
“这个,并不完全知道。”
“啊,我明白了。多么可悲可叹的愚昧状态!好吧,我现在也没法详细解讲解,但有必要说明,在埃及,香存(严格地说)就是让全部肉体功能在其作用下无限期中止。我是在最广泛的意义上使用‘肉体’一词,它包括除了精神和生命存在之外的生理存在。我再重复一遍,对我们来说,香存的主要原理就在于让全部肉体功能在其作用下立即暂停,并保持无限期的中止。简言之,被香存者当时处于什么状态,那他就保持什么状态。而我有幸具有圣甲虫的血缘,所以我被香存时仍然活着,就像你们现在所看见的我一样。”
“圣甲虫的血缘!”庞隆勒医生失声道。
“是的。圣甲虫是一个显赫但人丁不旺的贵族世家的标志,或者说‘纹章’。具有‘圣甲虫的血缘’不过是说属于那个家族的一员。我刚才是用的象征说法。”
“可这与你现在还活着有什么关系?”
“对啦,按照埃及的一般习俗,尸体被香存之前得掏去内脏和脑髓,唯有圣甲虫家族不依从这一习俗。所以,我若不是圣甲虫家族的一员,那我早就没有了内脏和脑髓。而没有这两样东西,活下去将有诸多不便。”
“这下我明白了,”白金汉先生说,“而且我猜想,所有到手的完整木乃伊都属于圣甲虫家族。”
“这毋庸置疑。”
“我想,”格利登先生非常温和地说,“圣甲虫是埃及诸神之一。”
“埃及诸什么之一?”那具木乃伊突然站起身来惊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