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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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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员外的魂纸是打哪来的?”不是听说现在魂纸奇货可居,怎么就这么好运气给他得了一张? “听说是花了万两白银自外地买来的。”较瘦的男子神神秘秘地问,“你可知他为唤出魂役付出了什么代价?” “那吝啬的老头能付什么?” “听说是把他的儿女发妻和一院子侍妾的命都给奉上了。”眼下这消息,贺员外半数的手下可全都知道了,可贺员外却根本就不在乎外人知道,更不管得知这消息的人会不会寒了心。 身材较高的兵士瞪大眼,“这、这……” “他家的下人还说,贺员外有意在咱们这座县城盖座后宫,眼下正在搜捕全城十岁以上的女孩呢,你们哪家有女儿的,可千千万万要将自家的女儿给藏妥了……” 躲在巷口偷听的野风,身子软软地跌坐在地上,犹有些不敢置信方才所听到的。 孟参军死了?这座县城……换主了? 她一手按着藏在胸口的东西,起身后转头就往小巷里头跑,掐准了头上的日光算好方位,急急地在错综复杂的巷弄中钻来钻去,一心只想往位在城南处的大牢赶去,但可惜的是,她还是来得太迟了。 挤在人群中的她按着急速起伏的胸,两眼一瞬也不瞬地望着那处原本该有十座大牢,如今却余烟袅袅的废墟。 听人说,这场大火,连烧了两个日夜这才将将熄灭,野风万万没想到,这位新上任的城主贺员外,率着手下的魂役一破城后,先是杀了孟参军这个魂主,接管过这座县城中所有的兵马,接着便一把火烧死大牢里的所有人,在身旁已经有了一个武功至高无上的魂役后,他已经很满意了,因此他根本就不要什么其他许愿的材料。 “奶娘……”野风怔怔地在人群中跪下,任由自她衣襟里掉出来的药材掉了一地。 犹带火光的大牢废墟,在天黑人群散去了后,看来格外妖异恐怖,四窜的风儿勾撩起不肯瞑目的灰烬飞上天际,伴着幽魂般的轻烟摇曳,野风茫然的看着眼前的一切,就像是人间炼狱。 这世上为什么要有魂役? 而上天,又为什么要纵容魂纸的存在? 都因有了魂纸,他们这些无辜百姓,生得似人,活得像蝼蚁,麻木地看着人命就如同地上随意践踏的烂泥。都因有了魂纸,那些不可一世的魂主,披上贪婪的外衣,利用魂役换权换利,用别人的骨肉血亲,换他们的平步青云。 一袭破旧的外衣披在野风瑟瑟发抖的身上,被残烟余火熏得泪眼看不清一切的她,缓缓回首,一张喜极而泣的脸庞就近在她的面前。 “姑娘……” 她眨去悬在长睫上的泪珠,抖着两手紧紧捉住他的衣袖。 “……赵爷爷?”她还以为他早就同她爹娘一块儿去了。 “老夫总算是找到你了。”身为太守师爷的赵元广将她揽入怀中,将放声大哭的她抱起,匆匆带着她走入夜色里。 哭到晕过去的野风是在赵元广的背上醒来的,那日趁着县城易主,县城防守不怎么严密,赵元广背着她混入流民中一块儿出了县城,披星戴月地走了二十几里路,这才带着又饿又病的野风回到县城外的乡下老家。 野风这一病养了很久,一个月后待她能起身时,赵元广来到她的病床前,为她带来了个消息。 “县城已经没了。” 她有些反应不过来,“没了……是什么意思?” “就是什么都没剩下,半个活人也没有。”刚从邻家回来的赵元广轻抚着她的发,厚实且结满老茧的掌心徐徐在她的头顶摩挲着。 就着烛光,野风目不转睛地看着赵元广写满风霜的脸庞,听他低声述说县城是如何再易了新主,以及贺员外又是如何在不甘心之余选择了同归于尽。 “这场魂祸,兴许很快就蔓延到咱们这儿,咱们得事先做好准备。”赵元广将气色好多了的她自床上扶起,眼对眼地凝视着她。 野风顿了顿,“要逃吗?” “逃,一定得逃,不然连活下去的机会都不会有。”太守大人对他有恩,他说什么都不能让大人的最后一丝血脉也殁于这场魂祸中。 野风不语地看他走去一旁拿来几套整齐的男装置在床上,而后又再去取来一柄剪刀。 “没有什么比活下去更重要。”赵元广不舍地看着她的长发,却不得不硬起心肠。 闻言的她,稍稍思忖了一会儿,便将披散在身后的长发一把捉来胸前,毫不犹豫地剪下一大把,由着赵元广亲手为她束了个男子发髻,接着她起身下床,走至屏风后将衣裳换上,打扮周正后,她又倒了碗白水来到他的面前跪下,两手高举着茶碗。 “孙儿野风拜见祖父。” 赵元广强忍下喉间的酸楚,为她的聪慧,也为了她不得不抛弃的那些,他伸出手接过茶碗喝下,语调沙哑地对她道。 “今后……祖父要你学什么你就得学什么,要你做什么你就得做什么,祖父会把所知的一切教授于你,为了你的父母,为了你自己,日后你要顶天立地的活下去。” “是。”她伏下身子朝他深深叩首。 晨光初初破晓,在村中还弥漫着晨雾的时分,野风与赵元广走出家门在大门上落锁,带着不多的行李,踩着微微湿润的村中小道离开了。 当他们越过国界不久,在邻国深山中的一处驿站休息时,听驿站中走商的商人提起,那个有着美丽的海岸线、她曾经的故乡沙屿国,已经在众多魂主所发起的诸多战役中没了。 听闻这消息的他俩,面上并无意外的表情,他们照旧吃睡作息毫无异状,只是在天亮离开这处驿站时,脚下的步子默默加快了几分。 三年后,于西苑国大都中最热闹的一家客栈外,野风接过来客递来的马绳,将疲累的马儿牵进客用的马厩中,刷过马背、喂完水草,这才结束了一整日的工作。 她边走向客栈后头小巷,边自怀中取出一只豪客打赏的小银袋,以指头点算过里头的碎银数量后,她脚步轻快地绕过小巷,踏进一间租赁的民房中。 “爷爷,我回来了!” 摺好最后一件衣裳的赵元广抬起头,含笑地看向与三年前截然不同的野风。 这三年来,他们辗转去过许多地方,他们上山种过果树,也去海边晒过盐,挖过煤也跑过商,来到这西苑国后,她便从跑商商人身边的小厮,变成了在酒楼里跑堂兼牵马小厮,而他,则是被酒楼所聘的帐房。 以往那个曾被他背在背上的小女孩,如今已学会种田骑马、进山打猎、跑堂算帐,每天在客栈里招呼商客往来,不但眼界开了、懂得世故和圆融了,她身上官家少女的影子,更是早就淡得已再瞧不见。 可是,光只是这样,还远远不够。 “明日咱们就离开这儿。”赵元广收回目光,边说边把摺好的衣裳放进准备好的包袱里。 “这么快?”原本满心兴高采烈的野风一愣,没想到他们好不容易才安定下来几个月,转眼又要再次上路。 “这儿你能学的都已学会,没有再留下的必要了。”天下很广,世界更是辽阔,眼下她已能把日子过得如鱼得水,那便也够了,她可不能永远只窝在这儿当个小厮。 “接下来要上哪?”野风没什么精神地问,一想到又要奔波劳顿,她就无比怀念这阵子安稳的日子。 赵元广在她顶上轻敲一记,并顺手取走她手中的那只银袋。 “你该问的是接下来你要学些什么。”再让她待下去,她逢客便溜须拍马的功夫可就愈来愈厉害了,她是打算一辈子当个靠着打赏过日子的小厮吗? “我该学什么?”她才几岁而已,就已经学了拉拉杂杂一大箩筐了,虽不是样样都专精,可也够用了,偏偏他就是认为艺多不压身,老要她多学点别的,也害得他们老像浮萍似的,一国又一国的漂过来漂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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