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礼坏乐崩 子产政改(2 / 2)

对此,子产的态度是不争论。他回信说:侨无能,不敢听命,也不敢不拜谢!

其实子产未必一定喜欢法治,但也不认为德治和礼治完美无缺。这是有实践可以证明的。鲁昭公元年(前541),郑国发生一起刑事案件。起因,是郑国大夫徐吾犯的妹妹长得漂亮,有两位公孙都想娶她。公孙楚原本已经下了聘书,公孙黑却又强行去送彩礼。徐吾犯左右为难,请执政子产做主。子产说,这是国家没有治理好,不该让大夫您为难。她愿意嫁给谁就嫁给谁吧!

徐吾犯照办,两位公孙也先后如约来到徐吾犯家。公孙黑盛装打扮,厚礼相送;公孙楚穿着军装进来,左右开弓射了几箭,然后一个箭步跳上战车就走。徐吾犯的妹妹便说,公孙黑确实漂亮极了,但公孙楚更像男子汉。

于是她嫁给了公孙楚。

然而公孙黑却不肯罢休,居然闯进公孙楚家,准备杀了公孙楚再抢人,结果被公孙楚用戈击伤。此案如在法治社会,一点都不难处理。公孙黑无理取闹,强入民宅,涉嫌杀人和强夺他人之妻,公孙楚则是正当防卫。然而按照礼治原则,却只能判公孙楚败诉。因为公孙黑是上大夫,且年长为兄;公孙楚是下大夫,且年轻为弟。因此子产将公孙楚驱逐出境,算是维护了礼。

想来这事一定让子产纠结。因此第二年公孙黑涉嫌谋反,子产就毫不留情判他自尽,而且把与公孙楚争妻也算作他的罪状之一。公孙黑说,我创伤复发,早晚会死,请不要助天为虐。子产说,人谁不死?恶人不得好死,这是天命。本执政不助天,难道助恶人不成?再不快死,刽子手就来了。公孙黑无奈,只好自己吊死。子产又让他暴尸街头,身上还放着陈述其罪状的木简。[23]

这事发生在铸刑鼎的三年前。但子产的政改,显然并不单纯因为此事的刺激;铸刑鼎的影响,也要深远得多。事实上,子产有可能是法家学派的创始人,郑国也有可能是法家学派的发源地;德治与法治的分歧,则将从孔子一直争论到韩非,我们将在本中华史第六卷《百家争鸣》详加论述。[24]

[16]事见《左传·襄公八年》。

[17]事见《左传·襄公十年》。

[18]子产作封洫及国人之骂,见《左传·襄公三十年》;作丘赋及国人之骂,见《左传·昭公四年》。

[19]语见《左传·昭公四年》。林则徐的“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当从此化出。

[20]事见《左传·襄公三十一年》。

[21]语见《左传·襄公三十年》。

[22]语见《左传·昭公六年》。关于叔向,请参看《青春志》。

[23]以上事见《左传》之昭公元年、二年。

[24]请参看范文澜《中国通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