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众神降临(2 / 2)

黑暗之劫 C·S·路易斯 10171 字 2024-02-18

“请抓紧时间。”弗洛斯特说。

声音平静中带着催促,马克想到自己过去总是服从于他,他现在也几乎要让步了。他就要服从了,让这件蠢事快点结束,可这无助的塑像却让他迈不开脚。这情感来得莫名其妙。并不是因为塑像的双手被钉子钉住,显得很无助,而是因为塑像是木头刻的,因此就更加无助。还因为这雕塑,尽管栩栩如生,但却没有生命,无论如何也不会反击还手,他反而停住了。他想起一个洋娃娃无辜的脸——那是梅特儿的洋娃娃——他小时候把那玩偶撕碎时,也曾有这样的感觉,那记忆直到现在还一触即痛。

“你还在等什么,斯塔多克先生?”弗洛斯特说。

马克很清楚,危险越来越大。很显然,如果他拒绝这么做,他活着离开伯百利的最后机会可能就丢了。甚至不会活着走出这间屋子。窒息感又一次蒙上心头。他觉得自己就像这个木头基督一样无助。他一边想,看着十字架的眼光也就变了——那既不是一块木头,也不是一块迷信的纪念物,而是一段历史。基督教是没有意义的,可是人们知道这个人曾经生活过,后来被处死了,杀死他的人也就是当时和伯百利一样的人。马克突然发现,这雕像虽然本身并没有展现正义和正常的理念,却和诡诈的伯百利势不两立。雕像所刻画的,就是正义遇到诡诈时的遭遇,就是诡诈如何摧残正义——如果他坚持正义,他也会遭到如此下场。这就是十字架,他现在对此有了更深的感受。

“你还想不想继续训练?”弗洛斯特说。他看着表。他知道其他几个人正在巡视,朱尔斯肯定很快就要到伯百利了。他知道随时会有人来找他。他选了这个时间,来进行马克这个阶段的培训,部分是受一种莫名的冲动所驱使(这冲动来得一天比一天频繁),部分也是因为,在当前这个变化无常的局势下,要立刻稳住马克。只有他和威瑟,也许如今还有史垂克,是研究院里唯一完成培训的人。一旦在处理那个号称是梅林的人以及那个神秘的翻译上出了错,那就是他们两人的风险。而他采取了正确的措施,就有机会取代所有其他人,他们就会变得敬畏他,如同研究院里其他人敬畏他们这个圈子,或者像全英国敬畏研究院一样。威瑟也急不可耐地等着他一头栽倒。因此他觉得这是件极其重要的事情:让马克尽快跨过门槛,那之后就没有回头路了。到那之后,他这个门徒对于巨灵的忠诚,还有对给他传道授业的老师的忠诚,就是心理反应,甚至是生理的必需了。

“你听见我说的吗?”弗洛斯特又问了一次马克。

马克没有回答。他在思考,他在严肃地思考,因为他知道,只要他再迟疑哪怕一刻,死亡的恐惧就不容他做决定了。基督教是虚妄的。为了一个自己并不信仰的宗教而死,这太荒唐了。十字架上这个人,自己就发现了基督教是虚妄,死时还指责他所信仰的上帝抛弃了他[12]——实际上他发现,世界不过是一场骗局。可这却产生了一个马克从来没有想过的问题。是否此刻就应该反对耶稣呢?还是说,假如世界是一场骗局,这恰恰是个投入尘世的好理由?如果说正义完全是无助的,不管在何时何地,总是要被邪恶所嘲弄、折磨,最终被邪恶所杀死,那又如何?为何不随之殉难呢?他的种种恐惧心似乎一时消失了。而恐惧心一直保护着他……一辈子都在防止他做出此时这种疯狂的决定:他转过身去对着弗洛斯特说,

“这真他妈的毫无意义,我打死也不干这种事。”

当他说完这个之后,他丝毫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他不知道弗洛斯特会不会打铃,或者掏出手枪,或者再下一次命令。可实际上,弗洛斯特只是继续瞪着他,他也回瞪过去。然后他发现弗洛斯特在倾听,于是他也倾听。顷刻之间门便开了。屋里似乎一下挤满了人——一个穿着大红袍的人(马克一开始还没认出那就是流浪汉)和那个穿黑袍的巨人,还有威瑟。

◆〇◆

在伯百利的大客厅里,有一场聚会开始变得格外尴尬。赫雷斯·朱尔斯,国研院的总监,大约半个小时前就抵达了。人家带着他去了副总监的书房,可是副总监不在。然后又领着他去了他自己的房间,指望他会花好一会儿安顿下来。可他只花了很短的时间。五分钟后就又走下楼,等待下一步安排了。现在又太早,还没有人去走开更衣。他现在背靠着壁炉站着,喝着一杯雪利酒,研究院的首脑们都围着他站着。谈话进行得吞吞吐吐。

和朱尔斯先生谈话总是很麻烦的,因为他认定自己并不是个傀儡,而是研究院的真正总监,甚至是研究院绝大部分理念的创始人。又因为他所有的科学知识都是五十多年前在伦敦大学上学时学的,所有的哲学知识又来自霍克尔、约瑟夫·麦克比、温伍德·里德[13]这类作者的作品,所以研究院实际在进行的大部分研究,和他是没法谈的。对他提出的那些毫无意义的问题,人家总是要煞费苦心地编造答案,对他提出的思想,还要大加赞美,其实那些思想在刚提出时就很简陋粗糙,现在则早就过时了。所以在这类会谈中,副总监不在场实在是太要命了,因为只有威瑟一个人精通最适合朱尔斯的说话方式。

朱尔斯是个伦敦东区佬[14]。他个子很矮,腿又很短,所以曾被人讽刺为鸭子。他长着朝天鼻,神情中原有的敦厚已经被多年的锦衣玉食和刚愎自用呑噬得差不多了。他最初是靠写小说出名致富;后来又成了一本叫作《我们要知道》周刊的主编,其影响力已经遍及全国,甚至国研院也不得不倚重了。

“我就是这么和大主教说的,”朱尔斯评说道,“我说,‘您可能还不知道,我的大人,现代研究发现,耶路撒冷的神殿实际上和英国乡村教堂差不多大。’”

“老天啊!”费文思通喃喃自语,他在众人外面安静地站着。

“再来点雪利酒吧,总监。”哈德卡索小姐说。

“好,再来点也无妨,”朱尔斯说,“这雪利酒还真不错,不过我想我能告诉你一个地方,你能买到更好的酒。哈德卡索小姐,你对我们刑罚系统的改革进展得如何?

“进展很大。”她说,“我认为,对佩洛托夫模式进行改革,会……”

“我一直在说,”朱尔斯打断了她的话,“为什么不像治病一样对待犯罪呢?惩罚有什么用。我们想做的,不过是让犯人走上正道——让他浪子回头——让他对生活有了生趣。从这一点来看,就无比简单了。我敢说,你已经读过我给《南安普顿报》写的一小篇文章了。”

“我赞同您。”哈德卡索小姐说。

“就是啊,”朱尔斯说,“不过我告诉你谁不赞同我。就是老辛吉斯特——顺便说,他的死真是桩怪事。你一直都没有能抓到凶手,对不对?虽然我为这老伙计感到难过,我也没和他眼对眼地看过。我最后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和他谈的是少年犯的问题,你知道他是怎么说的?他说:‘如今少年犯法庭的问题是,明明该让孩子们改正错误,法庭却把他们踢进监狱。’说得不错,不是么?就像威瑟所说的那样——对了,威瑟在哪里?”

“我想他可能随时到,”哈德卡索小姐说,“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还没到。”

“我想,他的车肯定坏了,”费罗斯特拉多说,“总监先生,没能在这儿欢迎您,他一定非常抱歉。”

“哦,这他倒不用担心,”朱尔斯说,“我从来就不太讲客套,不过我确实以为我到的时候,他会在这里。你看起来很不错,费罗斯特拉多。我关注着你的工作,兴趣很浓。我把你看作新人类的创始人之一。”

“是啊,是啊,”费罗斯特拉多说,“这是件大事,我们已经开始——”

“在不涉及技术的方面,我会尽力帮助你的。”朱尔斯说,“这场仗我已经打了好多年。这整个问题关系到我们自己的性生活。我一直在说,一旦将性事公开于光天化日之下,就不会有任何麻烦了。都是这种维多利亚时代神秘的态度造成的麻烦。把性爱弄得神秘兮兮。我想让英国每个少男少女都——”

“老天啊!”费文思通喃喃自语。

“请原谅,可问题并不是这个啊。”费罗斯特拉多说,他是外国人,还没有死心,打算给朱尔斯上一课。

“我现在可知道你要说什么了。”朱尔斯打断了他,将一根肥胖的手指戳在教授的袖子上,“我敢说你没有读过我的那份小报。不过请相信我,只要你看看上月的第一份,你就会看到一篇不起眼的社论,你这样的小家伙可能会一扫而过,因为上面没有用任何花哨的字眼。可我请你读一读那社论,看看是不是三言两语就把整个问题说得一清二楚。而且连街头老百姓都能读懂。”

这时候,闹钟又敲响了一刻钟报时。

“我说,晚餐几点开始?”朱尔斯问道,他喜欢宴会,特别喜欢请他致辞的宴会。他还不喜欢总等着。

“七点四十五开始。”哈德卡索小姐说。

“你知道吗,威瑟那家伙真的该到了。我的意思是,我虽然不挑剔,可我也不怕在你面前私下里说,他还没到,这可让我有些不舒服了。这种事不该发生,不是吗?”朱尔斯说。

“我希望他没出什么事。”哈德卡索小姐说。

“他走开了,而且又恰好是今天,谁能想到呢?”朱尔斯说。

“看[15],”费罗斯特拉多说,“有人来了。”

进屋的正是威瑟,他身后跟着的人,却是朱尔斯没有料想到的,所以不出意料,威瑟的脸色果然变得比以往更暧昧了。他匆匆忙忙走过了整所研究院,就像个仆人一般。他们让他带着去了头颅的房间之后,甚至不许他对头颅供血供氧。还有“梅林”(如果他真是梅林)根本就不在意那头颅。最糟糕的是,他慢慢搞清楚了,这个让他忍无可忍的累赘,还有他的翻译,决心要去出席宴会。没有人比威瑟更清楚地认识到,给朱尔斯引见这二位有多荒唐:一个是寒酸的、不会说英语的老教士,他陪同的这位,则像是个梦游的大猩猩,却穿得像个哲学博士。对朱尔斯说实情是绝对不行的——其实威瑟自己也不知道实情究竟如何。因为朱尔斯是个头脑单纯的人,对他而言,“中世纪”只能等同于“野蛮”,“魔法”这个词则会让他想起《金枝》[16]。自从他们造访客观性训练室之后,就不得不把弗洛斯特和斯塔多克也带上,这已经让他略有不快。更糟的是,现在他们走到朱尔斯身边,所有人都盯着他们,假梅林居然一屁股坐在椅子上,咕咕哝哝,闭上了眼睛。

“我亲爱的总监,”威瑟说道,有些喘不上气,“这真是我一生中最欢乐的时刻。希望这里对您的照顾周到无遗。我在等您的时候,不得不有事离开,这真是太遗憾了。实在是太凑巧了……另一个非常杰出的人也在同一时刻来到我们这里。他是一个外国人……”

“哦,”朱尔斯打断了他,声音略有些刺耳,“是什么人?”

“请允许我引见。”威瑟说着,向旁边退了一小步。

“你是说那个?”朱尔斯说。假梅林坐着,胳膊从板凳两边垂下来,眼睛闭着,头偏在一边,脸上还挂着一抹笑容。“他是不是醉了?还是病了?这个人到底是谁?”

“据我看来,他是个外国人。”威瑟又说。

“哦,那他也不能在被引见给我的时候睡着啊,不是吗?”

“嘘!”威瑟把朱尔斯拉开人群一点,然后压低嗓门说,“有些情况——在这里怕是很难说清——我自己也大吃一惊,要不是您已经到了这里,我本来会立刻通知您的。我们这位贵客走了很远的路,而且,我承认,他有些怪癖,还有……”

“可他是什么人呢?”朱尔斯坚持问道。

“他名叫做……呃……安布罗修斯。安布罗修斯博士,你知道的。”

“从没听说过此人。”朱尔斯尖刻地说。要是换了别的场合,他可能不会承认不知道此人。可这个夜晚太不合他的意了,他正要大发脾气。

“我们至今几乎还没有人听说过他,”威瑟说,“可很快大伙儿都会听说他的事。所以说,起码……”

“那又是谁?”朱尔斯指着真梅林问,“他看来倒是自得其乐。”

“哦,那只不过是安布罗修斯博士的翻译。”

“翻译?他会说英语吗?”

“恐怕不会。他是两耳不闻窗外事的。”

“你为什么偏找个教士来当翻译呢?我不喜欢那家伙的样子。我们可一点也不想把教士这类人弄进来。喂!你又是什么人?”

最后一个问题是对史垂克说的,此刻他刚费力地挤到总监身边。“朱尔斯先生,”他充满先知般的眼神,紧盯着朱尔斯,“我是上天的信使,为您带来一条事关重大的信息。我——”

“闭嘴。”弗洛斯特对史垂克说。

“你真该闭嘴,史垂克先生,真的。”威瑟说。他俩把史垂克挤开了。

“你看看,威瑟先生,”朱尔斯说,“我就直说了吧,我很不满意。这里又有一个牧师。我不记得你呈给我看任何这类人的名字,要是你真呈上来了,那也不会通过我的审批的。我们要很严肃地谈谈。我觉得你似乎背着我在指派职位,把这里弄成了神学院。这我是不会容忍的,英国人民也不会。”

“我知道,我知道,”威瑟说,“我非常清楚您的感受。请相信,我完全赞同。我也很急切,等着给您解释当前的形势。现在,安布罗修斯博士似乎渐渐醒来了,更衣的铃声也刚敲响,也许正好……哦,对不起。这位就是安布罗修斯博士。”

真魔法师转过去看着流浪汉,流浪汉就从椅子上站起来,走了过来。朱尔斯愠怒地伸出手去。流浪汉的目光越过朱尔斯,神秘莫测地笑着,猛抓住他的手,摇个不停,似乎心不在焉地摇了十到十五次。朱尔斯发现他的呼吸粗重,手上长满老茧。这可不像是个所谓安布罗修斯博士。他更讨厌那个比他俩都高出一大截的翻译硕大的身影。

【注释】

[1] 比斯开湾(Biscay bay),位于北大西洋的东北部,东临法国,南靠西班牙,阴雨较多,常有风暴。——译注

[2] 墨丘里(Mercury)就是赫尔墨斯(Hermes),曾经杀死巨人阿尔戈斯(Argos),透特(Thoth)是古埃及智慧和魔术的神,鹭头人身,作者这里说透特和墨丘里是同一人。——译注

[3] 原文为:King William said,Be not dismayed,for the loss of one commander,出自《博因河》(“The Boyne Water”),《博因河》是爱尔兰民歌,讲述了1690年爱尔兰的新教国王威廉·奥兰冶三世在博因河击败詹姆斯二世,因迈克菲是爱尔兰人,所以会唱此古歌。——译注

[4] 巴顿山(Baton hill),公元500年,凯尔特各部落在巴顿山一举击溃属于日耳曼民族一支的萨克森人,据说领袖即为传奇的亚瑟王。罗马骑兵穿鳞甲或者链甲,戴着大型的护肩。武器是传统的罗马短剑。日耳曼民族多为金发碧眼。——译注

[5] 马尔斯(Mars,Mavos),古罗马战神、罗马的保护神,古罗马人以其命名火星。——译注

[6] 蒂尔神(Tyr),在北欧神话中的战神,象征勇气与英雄的神战神,巨人希米儿之子。传说他是契约的担保人,盟誓的临护者。当其他的神同芬里斯怪狼开玩笑、把它捆绑起来的时候,蒂尔作为信用的保证人将手臂伸进狼的嘴里。狼发现搁绑它的众神实际上是设下圈套,立即咬断提尔的手臂。从此蒂尔成了独臂神。——译注

[7] 热寂(Heat death),即达到绝对零度(——273.15℃),此时所有分子都已停止运动。——译注

[8] 塞顿(Saturn),拉丁文中称为Saturnus,罗马农神,其象征为大镰刀,在希腊神话中是宙斯的主父,泰坦巨神,同时也执掌死亡。古罗马人以其命名土星。——译注

[9] 阿尔波之地(The field of Arbol),就是指太阳系。——译注

[10] 利凡廷(Levantine),地中海东部沿岸诸国家和岛屿(包括叙利亚、黎巴嫩等在内的自希腊至埃及的地区)。——译注

[11] 原文为拉丁文。——译注

[12] 耶稣在十字架上曾质问:“我的神,你为什么抛弃我?”——译注

[13] 霍克尔(Ernst Haeckel,1834——1919),德国生物学家和哲学家,信奉激进的达尔文主义,最后倾向于万物有灵论。约瑟夫·麦克比(Joseph McCabe,1867——1955),英国作家,自由思想家。温伍德·里德(Winwood Reade,1838——1875),英国历史学家、探险家和哲学家。——译注

[14] 伦敦东区在历史上被看成是贫民区,居民大多是卖苦力出身的穷人和外来移民。——译注

[15] 原文是意大利语,ecco。——译注

[16] 指《金枝:魔法和宗教研究》(The Golden Bough:A Study in Magic and Religion), 是一部内容广泛的神秘学和宗教比较研究著作,作者是苏格兰人类学家乔治·弗雷泽(Sir James George Frazer,1854——1941)。该书客观分析宗教,冷静地将宗教归类为文化现象,对当代欧洲文学有很大的影响。——译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