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在等待,”杜宾一边往我们住所的房门望去,一边继续说,“我在等一个人,或许他不是那个凶残的凶手,但他一定和这桩谋杀案脱不了干系。当然,我希望自己的假设没有错误,不然整个谜团就无法解开,整件事也难以说通。我会等这个人到这里来,假如他没来,这也是合理的,不用意外。但我推测他来这里的几率会更高些。如果他来了,那我们必须得想办法把他留住,嗯,我有一把手枪,如果必要,我想我们应该都知道到时要做什么吧!”
杜宾还在往下说,事实上,这更像是他在自言自语,而我则假装镇定地接过了杜宾递给我的手枪,但说实话,我真是不知道现在和到时应该做什么,或者应该这样说,对于杜宾刚才说的那些,我根本不敢相信那是真的。而杜宾,就像我前面曾经提到过的,他那种自言自语的神态有时简直旁若无人;尽管他好像在自言自语,尽管他的声音并不是很高,可是他给你的感觉就像在同远处的某人说话一样;他空洞的眼神,从始至终都在注视着墙壁。
杜宾接着自言自语:“现在已经被公布的证词证明,那个在众人冲到楼上之前听到的争吵声根本不是女人的声音。因此,我们可以排除爱斯巴奈雅太太先将自己的女儿杀死然后再自杀的可能;而且要知道,爱斯巴奈雅太太也不太可能有把自己女儿强塞进烟囱中的巨大力气。这也是我根据本案中特殊的犯罪手法而得出这样结论的理由。爱斯巴奈雅太太的身上留下了极端让人震惊的伤口,这充分证明其自杀的不可能性。所以,这件案子一定是一桩谋杀案,而惨无人道的凶手就是那些证人在上楼之前所听到的正在争吵的两个人。你难道没有从众人在谈到这场争吵声的证词中发现一些‘不同寻常’的地方?”
我对杜宾说,从这些证词中我发现几乎所有证人都认同那个有着粗哑声音的人应该是法国人的观点,但是对于那个有着尖锐或者说是刺耳声音的人,却说法各异,根本不能判断他是哪国人。
杜宾发表了他对众人证词的不寻常之处的见解:“你说得不错,把众人的证词进行了‘归纳’,但是这其中的‘不寻常’之处你却没有说出来,也就是说,你的看法并不特别,不过这不代表在这些证词中就真的没有什么有价值的地方。你所说的证人们都认可声音粗哑的人是个法国人,关于这一点,争议不是很大。但是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众多证人对那个声音尖锐的人说法各异?我感到不寻常的地方不是人们不能确认他是哪国人,而是在这些证人中,既然有意大利人、英国人、西班牙人、荷兰人,甚至法国人,但是他们每个人都认为凶手是‘外国人’,也就是说,他们每个人都非常确定凶手和自己的国籍不同。更为奇怪的是,每个证人在证明凶手不是自己国籍的人时,竟然几乎都说自己没有听懂凶手的语言,他们用自己听不懂的语言来指认凶手所说的语言,这难道不奇怪吗?假如你不懂A国语言,那么你会确定凶手所说的正是A国语言,而且认定凶手就是A国人吗?
“警察证人是法国人,可他说自己虽然没有听懂凶手在说什么,但认为凶手所说的应该是西班牙文。餐厅老板是荷兰人,但他在不会讲法语的情况下认定那个声音尖锐的人是法国人;要注意,他自己不会说法语,而他的证词是经过翻译完成讯问的。裁缝师是英国人,他认为凶手应该是德国人,可是他自己其实听不懂德文。殡葬业者是西班牙人,并且很肯定凶手是英国人,与前面的证人一样,他自己不懂英文,只是根据对方讲话的口音做出的判断。意大利籍的西点糖果师则把这一荣誉交给了俄国人,可他自己从来没有和俄国人聊过天。还有一位银器工匠,他是法国人,但他与自己的警察同胞看法有些不同,他认为凶手大概是意大利人,他与警察同胞一样的是自己根本不懂意大利文,他的结论同样是根据口音判断,并确定这种口音是意大利的口音……所有这些只说明了一点,那就是凶手有着一种诡异的不寻常的口音,不然为什么从欧洲四面八方而来的证人都无法说清楚这是一种什么口音?当然你还可以说凶手的口音是亚洲的或非洲的,可是你也很清楚,在巴黎并没有很多亚洲人或非洲人。当然,我们不能因此就排除凶手是亚洲人或者非洲人的可能性,不过我想你应该注意的是这样三点:首先,其中的一个证人说这个声音,与其说尖锐,不如说刺耳;其次,还有两个证人指证,凶手的音调是急促且不平均的;最后,所有的证人都不知道凶手到底说了什么,他们没有听清楚凶手说的任何一个词或字。”
杜宾接着说:“可能到现在你都不清楚我到底要表达什么。我想说的是,从这些意见分歧当中我们能够知道,只有从这两个有着粗哑和尖锐声音的人入手进行推测才能够深入到本案的事实中。我对此点很有把握,这一推测必然是合理的。可能‘合理’这个词还不能完全形容我的推测,应该这样说,侦破此案的唯一入手之处就是我所说的这一推测。但我现在还不能告诉你那两个当时在争吵的人到底在本案中涉嫌到何种重大的程度。你只要记住一点,那就是如果在一桩命案现场发生了粗哑和尖锐的两个声音的争吵,是十分奇特和不寻常的,这也是我要去现场所在的四楼房间进行更进一步侦查的原因。”
接下来杜宾要分析的就是凶手逃逸的可能出口了,他说:“假如现在我们身在案发现场的那间房子里,你会最先发现什么线索?是的,我们最先发现的将是凶手是怎样逃走的。爱斯巴奈雅母女死于被人谋杀这是确凿无疑的,而且杀害她们的凶手并非什么超自然的力量,凶手也不可能具有什么神鬼力量,而是一个真实存在的人,那么他一定有自己作案之后脱逃的办法和出口。可是这个案子的凶手是如何逃走的呢?让我们感到幸运的是,凶手逃走的路径并不是楼梯和大门,也就是说,凶手从案发现场所能逃走的路径可以排除楼梯和大门,这样我们就能够将调查范围缩小。
“凶手逃走的重心就在案发的四楼这个房间里,只要我们能够仔细地搜索,就一定可以把答案找出来。让我们把凶手可能逃走的各种方式逐一分析一下。首先能够确定的是,在众人准备从楼梯上楼时,本案的凶手仍然还在案发的四楼大房间中,或者是那个和大房间相连的小房间中。因此,凶手逃跑的出口就在这两个房间中可能的出口中。在这之前,警方已经对这两个房间进行了全面和细致的搜查,不论是地板、天花板还是墙壁,他们都进行了检查,因此如果真的存在秘密出口,他们一定早已经发现了。
“可是,这也是我不能完全相信警察的地方,我只相信自己眼睛看到的东西。但我们在现场的调查让我确信,在这两个房间中并没有秘密出口存在。通往走廊的有两扇门,这两扇门都是锁上的,并且是从里面反锁的;烟囱可能是逃走的路径,这两间房子的烟囱至少离壁炉有两三米高,或许它们能被凶手利用,从而躲避众人的搜查,可是烟囱的宽度非常狭窄,几乎连一只大猫都挤不进去,又怎么能让一个大汉藏身呢?首先不存在秘密出口,其次烟囱也无法让人藏匿和逃走,那么能逃走的地方就只有窗户了。小房的窗户与街道对着,假如凶手从此处逃走,则一定能够被街上围观的人发现。也就是说,能够让凶手逃走的一定是后面那间大房中的窗户。
“这是我们经过严密仔细的推理得出来的结论,但必须经过事实验证才能证明我们的结论没错,因此我们必须想办法证明我们的推论。这或许在很多人眼里是不可能的,也可能是警方根本不会认同的一个结论,但是这并非我们轻易否定自己推理结论的理由。我们如今要做的,就是证明我们推论的正确性,也就是要证明那些已经被警方仔细搜查过却视而不见的逃逸出口正是凶手最后逃逸的出口。”
杜宾为我摆出了大房间中两个窗户的特点:“在大房子里一共有两个窗户,其中一个没有被家具挡住,很容易就看得见;而另外一个的下半部已经被笨重的床架挡住了。没被挡住的窗户框的左侧有一个螺丝钉孔,上面被牢牢钉入了一根钉子,也就是说这个窗户是一个被从里头钉死的窗户,大概没有什么人能够打开它。而另一个窗户的窗扇,同样也被钉死难以打开。正是因为这样,警察才会认定,凶手是不可能从这两个窗户逃走的,于是他们没有把钉子去掉,把窗户打开,认真检查一下的想法。”
杜宾继续说:“就像你看到的,我的确近乎苛刻地进行了非常仔细和全面的检查,但不这样就无法证明我此前进行的推论,即,证明‘窗户是唯一出口’的结论。我们进行推理绝不能因为它们表面上不可能,或者警方不认同,就把自己的推论给否定。推理者的工作就是把那些不可能变为可能。”
杜宾还在调查中对窗框的特别之处进行了研究:“我要做的是从自己的结论开始向前倒推。如果凶手确实由大房中两个窗户中的一个逃走,那么那个逃走的窗户的窗框就不可能是外面也被钉紧的。当然,这一点警方也想到了,不过他们认为窗框看上去被钉得非常牢固,因此肯定凶手是不可能由窗户逃走的,于是他们就没有更加仔细地对窗户进行检查。但让人吃惊的是,窗框的确已经被牢固严密地钉住了!可是凶手是怎样逃走的呢?我猜测,这个窗框必然有能够自动开关的功能。我十分确信自己的这一猜测是正确的。因此,我到那个没有家具挡住的窗户前,花费了一些力气把钉子取出,准备拉起窗框,就像我之前预料到的,这非常难以办到。也正是如此,我现在十分确定,在这个窗框中一定藏了某种弹簧装置,只有这样才可能出现凶手开窗逃走后窗户又恢复到原来紧闭密封的状态。这一想法在我经过仔细检查之后得到了证实,隐形弹簧很快就被我找到了,我甚至尝试着压了压它,我对自己的这个发现非常满意,因此没有把窗框拉起来。”
杜宾又进一步对窗户的装置进行了说明:“然后,我又把钉子再次拧紧,仔细看了一下这扇窗。推想,假如凶手是从这个窗户逃走的,然后再将窗框拉下来,那么弹簧必然会自动恢复原来的状态,可是我发现此窗的钉子已经受到了破坏,难以再被牢固地钉住。这让你得到了什么结论?结论是很明显的,我也因此又把调查范围缩小了。凶手一定不是从这个窗户逃走的,因为这个窗户的窗框上,钉子仍然完好无损,是我花费了很多力气才打开的。既然凶手不是从这个窗口逃走的,那么凶手逃走的地方一定是另外一个窗户。按照我的推测,从理论上说,这两个窗户的窗框上应该有一样的弹簧装置,如果存在不同,唯一可能的情况是,它们的钉子样式或钉法不同。于是我爬上了铺有粗麻布的床架,透过床头板,对第二个窗户进行了仔细的检查,特别是试了一下那个容易被发现的弹簧装置,果然不出我所料,这里的弹簧装置和前一个窗户上的没什么区别。而且其上面的钉子看上去与前一窗户窗框上的钉子样式和钉法没有什么不同,都是紧紧被钉进里面。”
这岂不是说明杜宾之前的推测根本不通?但是杜宾又向我进行了解释:“是的,你可能已经听糊涂了,这是因为你误解了‘归纳’的本质。我们从一开始的推论到现在为止是没有什么错误的,可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我想,问题一定是这个窗户的钉子。从表面上看,它与先前那个窗户上的钉子样式没有不同,假如的确是钉子的问题,那么它们的问题一定是钉法不同。从归纳分析上来说,‘钉子的样式’这一因素已经不用再花费时间考虑了,但这不意味着我们的思路已经被中断,接下来我们的任务就是了解‘钉子的钉法’到底出现了什么古怪。当我用手去碰那个钉子时,它是断裂且松动的,只有部分钉身仍然在钉孔里,其余的钉身和钉头已经脱落了。它断裂的痕迹并不是新的,边缘还有锈斑,这说明这根钉子在很久之前便已经断了,只是这颗钉子又被敲进此窗框底部的最上沿,因此好像仍然钉死在里面没有脱落而已。我已经验证了断裂的钉头和钉身与这颗钉子是同一颗钉子,因为断裂处是非常吻合的,就像根本没有断过一样。我将弹簧装置压了一下,轻轻地将窗框拉高了几英寸,那颗出现问题的钉子仍然是牢牢地在钉孔中没有脱落,它能够与窗框一起升高,而再将窗框拉下来,把窗户关好,这颗钉子同样安然无恙,‘看上去’它就跟牢牢钉死在里面没有动过一样。”
杜宾说:“这就是凶手逃跑的地方,它的谜题已经解决了,凶手一定是从这个被床架挡住的窗户逃离现场的。他在逃出去之后轻轻地把窗户再关好,而窗户本身装有的弹簧装置将窗户自动关好,窗户里面没有任何异常,这让所有人都觉得这个窗户是早已被钉子钉死的,因此根本不可能是凶手逃走的地方,于是就不再进行仔细的检查了。”
杜宾的推论非常精彩,可是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凶手是怎么进来的。关于这一点正是杜宾接下来要分析的:“在这一谋杀案中,接下来的问题就是,作案凶手是怎样进入房子里行凶的?我们对现场建筑物进行了观察,围绕房子走了一圈,对其周围的所有相关地形进行了调查,这让我弄清楚了这个问题。你有没有发现在这栋房子附近的那根避雷针?它与凶手逃走的窗户只有一米半左右的距离,这是一段不短的距离,因为很少有人能够一步跳过去,直接到窗户边而进入房子。可是,如果我们仔细观察一下,就能发现一个特别之处,那就是四楼的百叶窗。它的款式与其他楼层的百叶窗不同,十分特别。按照巴黎工匠的叫法,这种百叶窗被称为‘铁格子’。在今天的巴黎,这种百叶窗已经很少了,听说在里昂和波尔多的一些老房子中还有这种款式的百叶窗。
“你有没有发现它其实像一道单扇门,可以从一旁推开。而其上半部则是镂空的格子状,这非常适合做攀附的把手。整个百叶窗至少有近一米宽。当我们到屋后观察这栋房子时,这两个窗户上的百叶窗恰好是半开的状态,也就是说,它们和墙面呈一个直角。我相信警察一定也来到过屋后进行了调查,他们也一定发现了这一百叶窗的宽度非常之宽,可是因为他们在一开始就认为凶手是不可能从窗户逃走的,因此他们并没有重视这里的百叶窗与其他处不同的特征,也没有重视百叶窗的宽度问题,或许只是匆匆过了一眼了事。但对我来说,这是解释凶手怎样进入房间作案的重要线索。
“一切都非常清楚:假如靠着床架窗户的百叶窗被完全打开,那么窗扇是紧贴着墙壁的,百叶窗有一米左右宽,也就是说它的最外沿距离避雷针只有大约六十厘米的距离。如果凶手身手还算不错又义无反顾,那么他只要使劲往百叶窗一边一探身就能抓住百叶窗上方的镂空格子来到窗户跟前,这不是不可能的。首先他得用手抓住百叶窗的镂空格子,然后将自己的双脚离开还在避雷针处的支撑点,紧紧贴在墙上,只要脚用力一蹬,便可以整个人荡到窗户边。如果当时窗户又是开着的,那么凶手就可以直接荡进房间里了。”
杜宾紧接着说到了凶手的一些外在特征:“当然,你要知道,我刚才推测的这种进入房间的方式其实是不容易的,它不但有一定的危险性,而且是有一定难度的,所以,作案凶手的身手一定矫健敏捷,不然他完不成进入房间这一作案的前提程序。这一点你一定要记住。”
杜宾的推理似乎没有终结了,他完全进入了痴迷的状态,滔滔不绝。他说:“你可能对我说的凶手有着不凡的身手有所怀疑,你想得到更为清晰准确的证据。但是我要告诉你,尽管我一时之间还没有事实证据,可是这不妨碍我对凶手有比常人更加敏捷身手的推断。发现事情的真相,在法律上可能必须有证据的支持才算作数,可是推理就不一样了。我们的目的也正是依靠严密的推理来揭开事神秘的面纱,至于是否有法律效力,并非我要关心的事。我刚才让你特别记住凶手的身手敏捷,是因为这是凶手一个重要的外在特征。你想一想这名凶手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身手比普通人更为矫健敏捷,而且他的口音和声音奇特、尖锐,音调都是不平均的,不管他说什么,几乎没有人能知道他说的是什么,也听不出他说的是哪种语言,当然也没有人知道他是哪国人……当你把这一切都联系到一起时,你觉得怎样?你认为这个凶手会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
杜宾说完这些话的时候,我的脑海中已经有了一些稍微懵懂、几乎成形的念头,好像我已经渐渐理出了一些头绪,但仍然缺点儿什么,因此真正的答案是若有若无的。那种感觉就是:我们马上就要想起什么事情了,但差一点最后的提醒或刺激而还没有想到这件事情。但是杜宾并没有停止他对案情的分析。
杜宾现在要解决的是凶手如此凶残的动机究竟是什么。他一边沉思一边说道:“我们现在已经解决了在这一谋杀案中凶手是怎样逃走和怎样进入作案现场的问题。接下来我想说的是凶手进入和逃走的地点是相同的,也就是关于出入口问题。让我们想一想四楼那个大房间的情况,不要忘了房子里的那种凌乱。报纸上的报道说,房子中的衣柜抽屉已经被全部打开,很多东西被拿走了,但是也有不少东西没有拿走。这个结论……你不觉得非常荒谬吗?
“报纸的说法非常愚蠢。因为抽屉里到底有什么是我们所不知道的。有谁知道那里面少了什么?衣物?可是谁能证明后来在抽屉里发现的衣物就不是原来全部的衣物,说不定根本就是一件也没少呢?不要忘了,爱斯巴奈雅母女最近几年的生活几乎就是隐居生活,没有什么人,包括她们的亲友都很少与她们有往来,而她们本身也不怎么出门,因此可能她们的衣物本来就不多,可能本来就无法放满整个抽屉。我们到现场的发现是留在抽屉中的衣物,都是质地非常细致高级的,假如凶手为了偷衣物,这些上等货他为什么不带走?何况,要是偷窃的话,为什么不把其他全部的、更值钱的东西拿走?我是说,那四千法郎的金币他为什么没拿走,却要从衣柜的抽屉中拿一些不值钱的衣物呢?你也知道,那两只装有大约四千枚法郎金币的袋子仍然在案发现场的地板上散落着呢!警方的假设太幼稚了,如果你也被他们蒙蔽,以为作案的动机就是那四千法郎的话(他们拘押了护送老太太回家的银行职员),那我还是劝你把这种可笑的假设丢掉。
“很可能这不过是一个巧合——恰好在案发前三天,被害人从银行取了一笔巨款。其实,比这还要巧上加巧的事情也会在我们的生活中经常出现,只是我们并不了解而已!作为对推理有着严谨态度的我们来说,一定得把这些‘巧合’与事件本身弄清楚,要知道它们的发生只不过是几率问题,假如在这些‘巧合’的事情上花费太多精力甚至是执着地追寻,那只会影响我们正确的推理。以本案为例,假如在本案中这些金币最后不见了,那么‘被害人在三天前从银行中取了一笔巨款’这个因素就不再只是一种‘巧合’了,而非常可能就是凶手的‘犯案动机’。可是在本案中,这名凶手是十分凶残和残忍的,如果他真是为了钱财,你会不会觉得他是神经病?在残忍地杀害了被害人之后,竟然手足无措,成功地逃跑,却很失败地忘记了自己来此的犯罪目的?”
杜宾就凶手的杀人手法进行了剖析:“我刚才提到的这些:凶手是一个口音奇特、身手敏捷的人,但是他惨绝人寰的罪行却没有明显的动机。你看他是多么残忍地杀害了被害人:他徒手勒死了一名年轻的女性,并将尸体倒塞进狭小的烟囱孔道中。从一般角度来说,很少有凶手这样杀人,也更不会这样处理尸体。我想你也承认,就算一个人再没人性、再邪恶、再残忍,也很少会将一个死者的尸体倒塞进烟囱。这实在是一种十分诡异的手法,简直根本不是一般人类能够做出来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但令人发指,而且让人难以理解。另外,这样把尸体强行倒塞进如此狭小的烟囱中,要用多少力气?你要知道,人们在发现这一尸体并努力将尸体拖出时,是好几个大汉共同努力才办到的。”
杜宾因此断定凶手的力气大得惊人:“这位凶手一定有着过人的体能。让我们再看看他的惊人之举。报道说,人们在壁炉上方发现了几撮灰色的人类毛发,且这些毛发连发根一起被扯下来。大概你也很清楚,一把抓住一绺头发,要想扯下来是非常费力气的。可是凶手竟然扯下了这样好几大撮头发,这得多大的蛮力?这些头发甚至是连着头皮和发根碎块一同被扯下来的,简直令人震惊!从这里也能知道凶手的力气有多大,看来至少一把扯下一堆头发是没有问题的。
“另外,爱斯巴奈雅太太不但被残忍地割断了喉咙,而且其整个颈部都被割断了,头部与身体完全分离了,可是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报道竟然说凶器是一把刮胡刀……我提到的这些地方,需要你能够特别注意,你要注意到这是一名多么有力气、多么野蛮的凶手。对于老太太的伤痕,我当然有自己的观点,但我先不陈述,先让我们看看那两位给被害人验尸的法医是怎么说的吧。他们的观点是老太太的惨状是被钝器所伤,按照他们的说法,钝器在我看来只能是房子后院中的石块,可是如果凶器是这些石块,那么也就说明老太太是从四楼那个被床架挡住的窗户那儿掉下来的。得到这个结论的推理很简单,警察所认为的窗户框上的钉子是被钉死的,但实际上这个钉子是有问题的,因此,如果是石块导致了老太太身上的伤,那么只可能是她从四楼的这个窗户上掉下来。这一点警方是无法想到的,就如他们之前忽略了百叶窗的宽度一样,他们不知道这个窗户可能已经被人开过了。”
杜宾在引导我:“现在,我们就把凶手恐怖的杀人手法和房间中可能发生的古怪之事全部放在一起进行一个联想。一个身手敏捷、力气巨大的人,没有什么犯罪动机便进行了一场惨不忍睹的屠杀,他的手法诡异恐怖,他没有什么人性可言,他的语言和口音没有人熟悉,甚至不知道他是哪国人,说的话没有一个能够听清楚的词……当我们把所有这些放在一起的时候,你没有想到一些什么?”
杜宾的问题让我一下子害怕起来。如果真的像杜宾所说,那么这个凶手不仅凶残异常而且不可理喻。我声音有些发颤地回答他说:“那那……这个凶手肯定是个疯子,他他他……肯定是附近哪个精神病院中逃出来的恶魔。”
杜宾对我的说法并没有全部否定,他说:“你的说法当然不是完全没道理。但这仍然不能解释凶手那怪异的口音,就算精神病人发病的时候非常恐怖,但是不可能没有一个人能听清他说的任何话。毕竟疯子也是人,即便他语无伦次,口齿不清,也总不至于连他的口音腔调都丝毫听不出来!还有,你看这些毛发。”杜宾伸出手给我看,在他手中有一绺毛发,这让我十分吃惊,我实在不知道他是何时得到这些的。
杜宾没在乎我的惊讶,而是接着说:“我想这应该是凶手身上的,因为它们被已经死去的爱斯巴奈雅太太紧紧地握在手中。这是我在松开她僵硬的紧握着的拳头以后拿到的。以你的经验来看,什么人有这样的毛发?”
我非常仔细地观察了这些毛发,震惊的同时迷茫了。因为,“这些根本不是普通的毛发!它很不寻常!非常古怪!人类根本就没有这样的头发!”
杜宾静静地说:“我从一开始就没有说过这是人类的头发!但是在我们做出判断之前,我觉得你还应该看一下这里的一张素描。这是我根据报纸上和法医对爱斯巴奈雅小姐颈部伤口的描述画的。报纸上的说法是喉咙处存在深的淤伤以及凹陷的指甲印,而法医的证词则是在死者下巴下方有几个非常明显的因为指痕造成的淤伤。”
杜宾将其画的素描放在桌子上,然后说:“你看出什么了吗?我之所以画这么一张素描,无非是要把凶手勒死死者的手法表现出来。我不知道你注意没有,凶手掐死者的喉咙的方式与我们常见的情况不同,你看这掐法不仅有力而且持久,几乎是一点松手的迹象都没有,就像每根指头从一开始就掐住死者的喉咙而直到爱斯巴奈雅小姐断气之前都没松过手一样。你可以用自己的手试试凶手的指印,看看会有什么结果。”
我试了一下,但是没有一点能够和素描里的指印对上,我们手的大小悬殊,根本不能有任何吻合。
杜宾让我换一种方法来进行对比,他说:“我们刚才的比对方法并不完全合理。因为素描是平面的,但人的喉咙则是立体的。这里有一小截与人类颈部差不多的圆木,你可以把素描纸包在圆木上,再来比较一下指印,你再看看这次的结果。”
我按照杜宾说的又比较了一次,但这次比较显然还不如前一回的比较,因为我发现我的指印与素描中的指印完全对不上。因此我有这样的一个结论:“像这种指印不可能是人类的。”
杜宾手中不知什么时候拿起了一本书,他翻到一页对我说:“好。现在我请你看看科学家居维埃这本书上的一段叙述。”
我接过杜宾给我的书,这是居维埃的一篇描述有关东印度群岛红棕毛猩猩的文章,他的叙述非常仔细,其中还有很多专门的解剖学知识和不少一般性的概念陈述。就像很多人都知道的,这种红棕毛猩猩的体型十分巨大,力气惊人,但是身手敏捷、性情凶残,更为重要的是,它们十分善于对人类的动作进行模仿。当我看完这篇文章之后,立刻了解到,谁才是这桩让人震惊和惊恐的谋杀案的真正“凶手”了。
我对杜宾说:“从书上所描述的有关红棕毛猩猩手指部位的部分来看,这的确与你的素描中所画的指印几乎一样。我觉得你的推论是对的,这桩谋杀案的真凶恐怕就是红棕毛猩猩,除此之外,我也实在想不出其他什么动物能够让人的颈部有这么深陷的指痕。另外,从书中对猩猩的毛发特征的叙述看,也和你交给我查看的那撮红棕色毛发非常像。但是,我还是对这桩命案感到有所疑惑。其中,在众人准备上楼的时候,大家都听到了两个人正在争吵的声音,而且其中一个声音被大家确认为是一个法国人的声音,这个人又会是谁呢?他和这桩命案又有什么关系呢?他和这只猩猩又是怎么回事?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杜宾开始了对法国人与猩猩的关系的推测:“你问得很好!我想你也一定记得,基本上所有的证人都在自己的证词中证明这位法国人说了一句‘我的天啊’,除此之外,那位西点糖果师还隐约听到了对方好像正在说一些劝诫和斥责的话。把所有这些证据集中起来一一分析,然后再好好思考一下这位法国人的话,我基本上已经看到了这一命案的谜底,这位法国人显然看到了这桩冷酷无情的残杀的全部经过,不过这名法国人可能是无辜的。有可能的情况是红棕毛猩猩正是从他那里逃脱的,于是他一路追着猩猩,直到来到命案发生现场的房间,可是之后的情况他也无法控制了,不但不能将这只猩猩抓回去,而且这只猩猩有可能至今仍在外面逍遥……推理到这个地步,我觉得就不该再继续下去了,因为这一系列的推理到现在仍然没有足够强硬的证据支持,我所依据的证据仍然非常薄弱,而用这些证据取信于人实在有些勉强。我向你说的这些推理目前只能定义为‘猜测’,因此就先到此为止。
“当下我们能做的只有‘等待’更多的证据出现,否则我的‘猜测’还是不能被证实。你记不记得我们在调查完现场之后,我在回家的途中走进了世界报报社?这家报纸主要的报道内容是航运信息,因此有很多水手都愿意读这份报纸。其实,我在那里刊登了一则广告启事,如果这个和本命案关系十分重大的法国人的确是无辜的,那么如果他看到了这则广告,我想他会来联系我的。”
今天的《世界报》上果然刊登着一则广告启事,杜宾递给我一份,下面就是这则广告启事的内容:
失物招领启事:某日早晨(某日是命案发生的次日,也就是在命案发生后的几个小时)我们在布洛尼森林捕获一只巨大婆罗洲种红棕毛猩猩。听说这只猩猩的主人是马耳他商船的水手,因此我们刊出广告烦请失主到下面的地址前来认领,并希望能够酌情支付捕捉、保管以及收养猩猩的费用。请失主亲自来圣日尔曼区××街××号四楼接洽。
我十分惊讶,因为这则广告中的信息同样让我迷惑,我问杜宾:“你是如何知道这位法国人就一定是水手的?而且你怎么会知道他是在马耳他商船工作的?”
杜宾的回答是这样的:“我什么都不知道,我之所以这么说完全是根据我自己的推理。请看我手里这条缎带。”杜宾手中正拿着一段小小的而且上面沾满油腻的缎带,“你仔细看看它的款式。这正是那些留着长发的水手喜欢用的。因为水手们可以用这种缎带束辫子。另外,你还应该注意到这条缎带上所打的结,这种打结的形式也不是我们普通人常用的那种。平常人不会这么打结,这种结被称为‘水手结’。从其形式上看,这个结显然是马耳他商船的水手们所特有的形式。
“你不知道我是怎么得到这条缎带的吧?它是我在案发现场屋后的避雷针底下发现的,那个地方距离发生惨剧的现场还有很大一段距离,因此不太可能是爱斯巴奈雅母女所有的东西。退一步说,假如我的确把缎带主人的身份完全猜错了,那么这么一则广告对谁也没有伤害,人们不会在意的!但假如我的猜测是正确的呢?那时可就不仅仅是一则广告是否有价值的问题了!假如这名法国人的确目睹了命案的所有经过,但这不是他本人的意愿,他是无辜的,那么他很可能在要不要回应广告,把这只闯了祸的红棕毛猩猩领回来的问题上有所迟疑。他可能要这么想:‘自己本来就很无辜,而且手头上也没有什么钱,所以,猩猩不仅是一只动物而且是一笔财富。那么又何必因为担心自己被捕而丢掉这笔财富呢?我是无辜的啊!再说找到猩猩的布洛尼森林距离凶杀案现场很远,大概也不会有什么人会把这两件事联系到一起,而且谁又知道命案的真正凶手是一只野兽呢?另外巴黎警察本来就没什么本事,连一点有关命案的线索都没有,就算他们确实查到了这只猩猩,也不会认为我目睹了整个命案的过程。假如他们清楚了一切,那也不能将谋杀罪定到我身上吧!
“但是,有一点必须考虑,那就是,如果登广告的这个人已经知道了我和这桩命案之间有关联的话,这件事就不好办了。我还弄不清楚,登广告的这个人究竟知道了多少,但起码他已经知道了我就是这只猩猩的主人,如果我不去将这只猩猩领回来,那岂不是显得我更可疑?在这桩悲惨的意外中,最好我自己和我的猩猩都远离命案,所以我不如回应一下这则广告好了,将猩猩领回来把它藏好,直到这件事被人们忘记为止。’”
正在这个时候,从楼梯处传来了上楼的脚步声。杜宾赶紧对我说:“把枪准备好!不过,在我没有给你暗号之前,不要轻举妄动,也不要亮出枪。”
房子的前门本来就没关,而这位访客也没有按门铃便进入到我们的楼中,他从楼梯上楼,似乎刚走了几步,便停了下来,显然他有些迟疑和不安。很快,我们就听到了他下楼的脚步声,不一会儿,他又走了上来,这时,杜宾抢到了门边,准备出去迎他。不过这回,访客似乎已经下定了决心,他没有再下楼,而是站定了一会儿,然后敲了敲房门。杜宾很快就应门了,并且以非常诚恳和愉悦的语气对访客说道:“请进。”
进来的是一个男人,他个子很高,身材看上去非常结实,肌肉非常健壮,虽然他的神态似乎很粗野,可是不会让人觉得反感。显然,这是一名水手,他的脸庞已经晒得黝黑,不过这已被他那络腮胡子遮住了一大半。在他身上还带了一根大橡木棍,除了这些,似乎再没有看上去能成为武器的东西。进来之后,他很笨拙地向我们鞠了一个躬,并且用浓重的法国口音向我们道晚安,他的声音有点像纽夫沙特腔,可是听上去他是一个巴黎人。
杜宾招呼说:“你请坐,朋友,”然后他便直奔主题地问道,“我想你来这里是为了你的红棕毛猩猩吧!其实我非常羡慕你能有这么棒的一只动物。它是不是很值钱?这只猩猩有多大呢?”
杜宾的这番话很明显让这名水手原本紧张的情绪有了很多放松。他似乎卸下心头重担一样长长地呼了一口气,接着,才带着自信的语气非常从容地对我们说:“其实,我也不太确定它现在到底多大了,我想可能有四五岁吧。不知道它现在还在这里吗?”
“哦,实在抱歉,现在它不在这里。”杜宾回答,“我们这儿没有十分周全的设施,因此不能让它待在这里。现在它应该正在附近的迪布尔街一处马房里收容着,我想你明天一早就能过去带走它了。你是不是已经准备好要把这一大笔财富领走了?”
水手说:“是啊,我的确已经做好准备了。”
“嗯,是啊。我只要一想到要同它分开,要失去这样一大笔财富,就感到有些舍不得。”这是杜宾故意说的。
“先生您就放心吧,我怎么会让您完全白忙呢?”水手立刻进行了解释,“我个人非常感激您能帮我把这只猩猩找回来。您放心,我一定会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好好答谢您。”
“是啊,这也是很合理的事情嘛,”杜宾说,“不过我还没想好自己需要些什么报酬呢。噢,我想到了,我不会要你的钱,但我想得到这个:我想让你把与莫格街凶杀案有关的所有事都尽可能详细地告诉我。”
说这几句话的时候,杜宾的声音非常低沉,声调虽然非常轻,但是那种感觉却是无比的沉重和带有压迫性。在水手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杜宾已经走到了门口,把门锁上了,并且将钥匙装进了自己的口袋。然后,他十分轻松地从胸口掏出一把枪,平静地放到了桌子上。
水手见到这样的情境,他仿佛被一块沉重的大石压在底下而想从窒息的压迫中拼命挣扎出来一般,已经满脸通红。他突然站了起来,手中紧握着木棍,不过旋即又坐回了椅子上,全身激动地颤抖着,脸色十分难看,一句话也没说。其实我也被杜宾的阵势给镇住了,但当我看到了水手的反应,说实话,我有些同情他的可怜处境。
杜宾用了一种温和亲切的口吻对水手说:“亲爱的朋友,你完全不用感到惊慌害怕,我向你保证,这里面绝对没有要伤害你的意思。我现在就用一个绅士和一个法国人的荣誉对你发誓,我们保证不伤害你。其实,我很清楚发生在莫格街的凶杀案,并非你干的。但是,我想在这个案子中,你还是无法推脱某种程度的联系。我想你已经从我的话里听出来了,我确实因为一些方法而多多少少了解了这一惨案的轮廓,但你肯定不可能知道我是怎么知道这些事的。既然事情已经发展到了这样的地步,我觉得在我们之间根本不需要再遮掩些什么,因为你本来也没有做错什么,你又何必这么担心呢?而且,在这桩命案发生时,你是完全有机会趁火打劫、乘机捞一把的,可是你根本没有那么做,这证明了你的善良和正义,因此你无须害怕。你在这件事情上完全可以很坦荡,为什么还要把这件事隐瞒起来呢?我不知道你是否已经知道了如今正有一个比你还无辜的人被警方收押了,他可能面临着被指控犯下谋杀罪的处境,但是,真正的凶手是谁,只有你能说清楚,也只有你能进行指认。作为一名光荣的法兰西水手,我相信你本身有着崇高的荣誉感和道德感,这件事并不能否定你是一个好人。所以,你更应该将你所知道的全部事实说出来,不是吗?”
杜宾这一番刚柔并济的说辞让紧张惶恐的水手渐渐恢复了一些平静,他又重新镇定了下来,但是很显然刚才还展现在脸上的那种带有粗野气质的自信已经荡然无存了。
“上帝,请您救救我吧!”水手稍微有一些停顿,然后接着说道,“我会把我所知道的一切都告诉你们,但我没有期望你们能够相信我所说的。假如我真的还有一点奢望,希望你们会相信我的话,不仅是你们,就算是我也会觉得自己是个傻瓜。因为这么离奇的事几乎就是不可能发生的,又怎么能寄希望于别人会相信呢?但是,我真的是无辜的,就算老天不开眼最后让我为这一命案负责而死,那我也一定要把所有这些说出来才能瞑目。”
水手开始讲述这个故事的全部,大致的情形是这样的:
不久之前,他随船出行到东印度群岛,他们的船在婆罗洲登岸。之后他和一群同伴到内陆游玩,其中的一个朋友和他合作逮住了一只红棕毛猩猩,与他合作的这个朋友在后来因为意外去世了,于是猩猩就归属他所有。但这只猩猩一直是生性残暴且非常难驯服的,在他们返回法国的途中就已经为他惹了不少麻烦,但最终,他们还算是平安地回到了巴黎。于是,水手将猩猩安置在他的住所,但因为他担心邻居们觊觎这一宝贝,于是在对待猩猩的问题上,他总是小心翼翼地藏匿着。他的打算是,等猩猩的脚伤恢复了(这是之前在船上时弄伤的),他就把这只猩猩卖掉。
可是在一天的深夜,确切地说,就是谋杀案发生的那天深夜,当水手和自己的几个朋友在外面喝酒狂欢回来之后,他发现猩猩竟然已经从原本关它的隔壁紧邻的小房间中跑了出来——原本水手以为,将猩猩关在那里绝对不会出现问题——而且还跑到了他的房间中。当时这只猩猩正拿着刮胡刀,坐在镜子前,一副准备刮满脸泡沫的胡子的架势。水手觉得,猩猩跑出来一定是学会了怎么开小房间的锁,因为猩猩总是跟着水手学他的各种动作,而且还学得有板有眼。
但是眼前的这一场景实在让水手觉得胆颤:这只猩猩生性残暴凶狠,此时手上拿着锋利的剃刀,而且它如今还知道怎样使用这一危险的工具……水手愣了好一阵都不知道应该怎么办。最后,他终于恢复了一点心神,准备用平日那种驯服猩猩的方法来管理一下这只恣意妄为的家伙。他的办法就是用鞭子打,因为这是以前让它乖乖就范的常用办法。可是没想到这一次完全不同以往,猩猩一见到鞭子,立刻跳到门外,顺着楼梯跑了下去,恰好此时有扇窗子没关,它便一下子逃到了大马路上。
水手赶紧慌张地跑出去追赶。此时,猩猩手中还是拿着剃刀的,甚至在它逃跑的过程中还偶尔停一下,回头看着正在追赶它的主人,并用手中的剃刀比画一番。一旦主人马上就要追到它时,它便又迅速跑开了。这种游戏持续了一段时间,当时的街上非常安静,估计此时是凌晨三点左右。这时,猩猩跑进了一条巷子,这条巷子就在莫格街的后面。来到这里的猩猩被一扇有着微微光亮的窗户吸引,而那个发出微光的窗户正是爱斯巴奈雅太太房子的四楼房间的窗户,房子中的光线让猩猩立刻向那栋房子冲去,它看到了避雷针,并以非常敏捷的身手爬了上去,它抓住了那扇完全打开而紧贴着墙面的百叶窗,然后将百叶窗一甩,便随着百叶窗荡进了屋子中的床头板上,如此高难度的特技表演其实只用了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变完成了。而猩猩跑进房子后,竟然又把百叶窗往外踢了开来。
这让水手心中有一丝高兴,但另一方面他也非常担心。让他高兴的是,如今猩猩等于进入了一个死胡同,它要想逃出来,则只有原路返回这一条路,也就是说它的线路只有避雷针一条,因此只要守在避雷针底下,便能够将它抓住了。不过,还有一点是让水手非常担心的,那就是他实在不知道这只野兽会在别人家里到底干出什么麻烦事,正是因为他太担心这一点,因此他只能继续尾随猩猩。对水手来说,爬上避雷针并不困难,更何况他本身就很健壮。
但爬上避雷针之后,他发现自己离窗子的距离实在有些远,因此只能停在避雷针那里,尽量伸长脖子监视房子中的情形。可是这一看把他给吓坏了,他差点从避雷针上跌下来。与此同时房中传出了尖叫声,在十分寂静的夜晚,这一惨叫声立刻惊醒了已经沉睡的莫格街居民。当时的情况是,身穿睡衣的爱斯巴奈雅母女正在将铁制保险箱中的一些文件进行整理,底下有轮子的保险箱当时正被推到房子的正中央,箱子里的物品已经都被拿了出来,就在一旁的地板上放着。
那个时候,她们母女一定是背对窗户的,不然她们应该在第一时间发现猩猩,正是因为背对着窗户,所以她们以为百叶窗的拍打声只不过是风吹的声音,但是当她们发现了野兽,便立刻吓坏了,于是大声尖叫起来。
水手当时往窗内看到的情形正是悲惨屠杀的开始。那只大野兽正抓着爱斯巴奈雅太太的头发——她刚刚梳过头,头发还散着。猩猩竟然模仿起了理发师的动作并将手中的刮胡刀不断在老太太面前挥舞。爱斯巴奈雅小姐此时已经吓昏了过去,在地上完全不动。而老太太则一直在挣扎并且没有停止过尖叫声,也就是在这个时刻她的头发被猩猩连头皮发根一块撕扯了下来。但这种挣扎和尖叫把原本可能没什么恶意的猩猩彻底激怒了,于是猩猩使劲一挥握着刮胡刀的健壮手臂,就这一下,老太太的颈部基本被割断。鲜血四溅让猩猩兽性大发,它已经变得暴怒和癫狂,咬牙切齿,眼中充满怒火,于是它扑向了早已昏迷的爱斯巴奈雅小姐,并用利爪死死地掐住了女孩的喉咙,直到女孩彻底断气它才松开。
成功杀死了两个无辜之人的猩猩此时将目光瞥向窗外,发现自己的主人就在外面,而且主人的眼中充满了惊吓和恐慌。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猩猩发现了主人之后立刻想起了自己被主人用鞭子抽打的痛苦回忆,于是它的暴怒一下子变成了害怕。大概是因为知道自己犯下了不可饶恕的错误而害怕被主人惩罚,于是它竟然想到了毁灭证据,并非常不安地在房中蹦来蹦去,乱摔家具,并把床垫从床架上搬了下来。最后,爱斯巴奈雅小姐的尸体被它倒塞进烟囱,而爱斯巴奈雅太太的尸体则被猩猩头朝下地往窗外扔了出去。
这只野兽刚刚来到窗户面前,准备把爱斯巴奈雅太太已经惨不忍睹的尸体扔下时,水手早已经吓得全部缩在了避雷针上,因为他实在担心自己也会被这场意外屠杀所牵连,在这种惊吓中,他已经不再管这只野兽将会有什么命运了,于是赶忙连滑带爬,迅速地逃回了自己家。冲上楼梯的众人所听到的声音正是当时已经被极度惊吓的水手无意识地惊呼的声音,还有罪魁祸首的猩猩那种奇异的谁都听不明白的嘶叫声。
这大概就是整桩莫格街凶案的经过,水手的叙述加上杜宾那神奇的推测让所有细节都尽显无遗。我想也实在不需要再做什么补充了。至于那只猩猩的逃走当然是在水手逃走之后,它按照原本进入房子的方法离开,从避雷针上爬下来逃之夭夭了。而它从窗子中爬出后又顺手把窗框给拉了下来,于是我们就见到了前面调查时的情况。
在这之后没有多久,猩猩的主人终于亲自将这只野兽抓住了,然后以高价卖给了巴黎的植物园(里面设有动物园)。我们则把案情的全部情况向警察局长做了陈述,当然,杜宾是不会放过把自己的观点加进去的机会的。勒本先生也在不久后被释放了。从局长先生与我们的交谈中看得出他非常欣赏杜宾,不过我也从这位被杜宾总是蔑视的警察代表脸上看到了他困窘的表情,毕竟这件被巴黎警方视为重点侦办的案件,竟然被一个与警方毫无关系的平庸而普通的外人成功破案,这怎么说也是一件不太有面子的事。所以在与我们聊天的时候,局长先生特别对杜宾说了一句:“我个人还是认为,只要每个人都能管好自己的事,不插手不该自己管的事,这个城市的治安一定会大有改观。不知杜宾先生是不是有同样的看法?”这显然不仅是在说治安,更多的是在挖苦杜宾。
不过杜宾没有对局长的话有什么回应,他对警方的这些牢骚倒是满不在乎,他对我说:“他们爱怎么说就怎么说!我可没有兴趣去听局长先生的高见,他想怎么说就随他说去,或许他把这些话说出来才会让自己好过一点,总之,只要我能在专业上把他打败就已经非常满足了。但是话又说回来,巴黎警察和局长先生为什么没有把这桩奇案侦破呢?这是因为这件案子其实并不是像他所想的那种‘奇’,虽然局长先生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可是他根本不懂得心智思维,也就是说他的分析能力和想象能力都有所欠缺,而这很可能受制于他那丰富的办案经验。要知道如果不能将办案思维和手法进行创新,那么想取得侦查方面的突破无疑是困难的。但说到局长先生的思维,或许能够这么形容一下,他就如同一幅万恶女神拉维纳的画像,没有躯干而只有头部,于是他有足够的机巧,可是毕竟是不完整的。不管怎么说,局长先生是一个非常不错的人,我个人还是很喜欢他的,特别是我很佩服他那种渲染自己办案能力的本领。在他们这一行,若是没有好的名声,能行吗?你明白我的意思吗?我是说,局长先生在‘不承认自己在办案方面的无能,反而喜欢将一些莫须有的才能和见识进行大肆渲染’的方面是非常在行的!”
杜宾表面上对局长的挖苦完全不在意,可是他的这番大议论让我多少有些理不清逻辑,因为我实在不知道他的这番话到底是在表彰自己的推理能力和心智思维呢,还是在对巴黎警察和他的朋友警察局长先生进行相反的挖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