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头一阵激动中,那位女士决定当即晕过去。但转念一想,她解开了钱袋,交付了钱币。正如我刚才所说,这是一次精细的欺骗,因为整笔借款的一半得付给那位在街头侮辱妇女,然后又站着不动等着挨揍的人。
一次规模很小但仍具科学性的欺骗是这样的。行骗者走近一家酒馆的柜台,说要两支雪茄。拿到雪茄后他略为看了一下,然后说:
“我不太喜欢这种烟草。这儿,请拿回去,另外给我一杯掺水白兰地。”
掺水白兰地送上并被喝光,然后那骗子径直朝门口走去。
可酒馆老板的声音使他站住。
“我想,先生,你忘了为你那杯白兰地付账。”
“为我那杯白兰地付账!难道我没有退给你雪茄换那杯白兰地?这难道还不够吗?”
“可对不起,先生,我不记得你为那雪茄付过钱。”
“这是什么话,你这个无赖!难道我没有把雪茄退还给你?难道你的雪茄不正在柜台里面?你是想要我为我没买的东西付钱吗?”
“但是,先生,”这时酒馆老板已不知说什么才好,“但是,先生……”
“别老跟我说什么但是但是,”骗子怒不可遏地打断老板的话,呼的一声甩上门便扬长而去。身后丢下一句话:“别跟我说什么但是但是,休想用你们那套把戏来蒙过路人。”
这儿还有一次非常精巧的欺骗,其简洁并非它最不重要的可取之处。这次是真有人丢了钱袋或钱包,失主在一座大城市的一份日报上登了一则对失物进行了详尽描述的寻物广告。
于是我们的行骗者抄下了那则广告的实际内容,但更新了标题,改动了措词,并变换了地址。譬如,原来那则广告冗长累赘,标题是《寻找一个失落的钱包》,并要求拾得者将钱包留在汤姆街1号。而修改后的广告则简明扼要,标题只有《寻物》二字,并说明拾得者可在迪克街2号或哈里街3号见到失主。更有甚者,这则广告至少同时在五六家日报上登出,而说到时间,它只比原来那则广告晚几个小时。即使这则广告被真正的失主读到,他几乎也不会怀疑这与他自己的不幸有什么联系。但是,拾得那个钱包的人更可能去骗子所指示的地址,而不大可能去真正的失主所说的那个地方,这两者的机会是五比一或者六比一。结果是后登广告者支付了一笔酬金,侵吞了那个钱包,然后溜之大吉。
这儿有一次与上例非常相似的欺骗。一位女士在大街上丢了一枚相当贵重的钻石戒指。为了找回失物,她愿付40或者50美元酬金。她在寻物启事里非常详细地描述了那颗钻石及其镶嵌物,并宣称拾得者只要把戒指送到某某大街某某号就可以立即拿到酬金,而且失主将不提任何问题。一天或者两天之后,当那位女士不在家时,某某大街某某号的门铃被摇响。一名佣人开门,得知来者求见女主人,便回答说女主人不在家。一听这惊人的消息,来访者表达了他深深的遗憾。他来访之目的非常重要,而且关系到女主人本人。事实上,他非常有幸地找到了她那枚钻石戒指。不过,他也许有可能再来一趟。“那可不行!”佣人说。“那可不行!”被立即唤出的女主人的妹妹和小姑子说。戒指在一阵吵嚷声中被验明正身,酬金当即给付,那位找到戒指的家伙几乎是跑着出了房门。女主人回家,对她的妹妹和小姑子稍稍表示了几分不满,因为她们碰巧花40或者50美元买了一个她那枚钻石戒指的仿制品,一个用真正的金色黄铜和地道的人造宝石做成的赝品。
但由于欺骗未有穷期,所以我即便只是稍稍地提一下这门科学所具有的变化形式或曲折形式中的一半,那这篇文章也不可能有结尾。可我又不得不让这篇文章有一个结尾,而我能给出的最好结尾莫过于简略地介绍一幕极其体面但又煞费苦心的骗局,这幕骗局不久前曾把我们这座城市当作舞台,其后又在这个合众国其他一些民风更纯朴的地区一再成功地上演。一名中年绅士不知从什么地方来到市区。他的举止刻板,严谨,沉着,从容。他的衣着整洁得无可挑剔,但却自然大方,质朴无华。他系一条白色领带,穿一件只从舒适着眼的宽大背心,厚底鞋看上去也很舒适,裤子没有用吊带。事实上,他的整副模样活脱儿是你们见过的那种富有、严肃、庄重而体面的“实业家”,最杰出的一类,就像我们在一流喜剧中所看到的那种外表冷漠严厉但内心却温柔善良的人。那种人一言既出,驷马难追。那种人用一只手行善,以一掷千金而闻名;用另一只手做生意,以诛求无厌而著称。
他费尽周折才找到一个适合于他的寄宿之处。他讨厌孩子。他喜欢清静。他的生活习惯有条不紊,所以他宁愿住进一户幽僻、体面且虔奉教规教义的小小人家。费用高低他并不在乎,只是他非要坚持每月的第一天结账(现在已变成第二天),而当他终于找到一户合他心意的人家时,他请求女房东无论如何别忘了他对这一点的叮嘱,务必在每个月的第一天上午十点整送进账单和收据,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拖延到第二天。
这些事安排妥当,我们的实业家便在城里一个体面的地区(而不是时髦的地区)租下了一间办公室。他最瞧不起的就是虚饰浮夸。他说“大凡金玉其外,往往败絮其中”。这句话给他的女房东留下那么深刻的印象,以至于她马上用一支铅笔将其记在了她那本大号家庭版《圣经》中所罗门《箴言》篇之空白处。
接下来就是登广告,多少依照了这座城市的时尚,即只登每份报纸售价6美分的大报,因为那些每份报纸仅售1美分的小报不仅“有失体面”,而且有刊登任何广告都得预付费用的规矩。而我们的实业家持有这样一种信念:活儿没干完之前绝不应该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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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本公司拟在本市兴办广泛的经营业务,特诚聘三至四名富有才能的职员,薪俸优厚。本公司最看重的并非应聘者之工作能力,而是其诚实品格。鉴于受聘者将承担的工作责任极其重大,必须经手巨额款项,故本公司认为要求每一名受聘职员交纳50美元保证金乃妥善之举。
因而凡不拟向本公司交纳该项保证金者和不能为自己提供最具说服力的道德证明书者均无须提交申请。虔奉教规教义之青年绅士将被优先考虑。应聘申请请于上午十点至十一点,下午四点至五点送交本公司。
博格斯、霍格斯、洛格斯及弗罗格斯公司多格街110号
</blockquote>
截至该月31日,这份广告已为博格斯霍格斯洛格斯弗罗格斯公司引来了十五或二十名虔奉教规教义的青年绅士。但我们的实业家并不急于同其中任何一人签约(没有哪位实业家会草率行事),每一名青年绅士都得经过最严格的教规教义问答以证明其虔诚,其后他才能被正式聘用,他交纳的50美元才会有收据。这仅仅是博格斯霍格斯洛格斯弗罗格斯公司所采取的适当的预防措施。在第二个月的第一天上午,女房东没有按约送去她的账单。毫无疑问,住在那屋里的那位名字以“格斯”结尾的舒适先生一定会因她的这一疏忽而严厉地对她进行责备,如果他能说服自己为了这一目的而在城里多待一天或两天的话。
实际上,警方已被这事弄得焦头烂额,他们找遍了城里所有的地方,而他们所能做的就是非常郑重地宣布那位实业家是一只“高脚鸡”。有人据此认为警方实际上要暗示的是这三个字中的三个字母n、e、i。而这三个字母则应该被理解为那个非常经典的术语non est inventus[7]。与此同时,那些青年绅士全都不再像先前那样虔奉教规教义,而那位女房东则花1先令买了一块最好的印度橡皮,小心翼翼地擦掉了某个白痴用铅笔在她那本大号家庭版《圣经》所罗门《箴言》篇之空白处写下的那句备忘之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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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约翰·尼尔(John Neal, 1793–1876),美国作家,1824年至1832年访英期间,曾与英国法学家及哲学家边沁(Jeremy Bentham, 1748–1832)交往,成为其朋友。——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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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指英国戏剧家肯尼(James Kenney, 1780–1849),著名滑稽剧《筹款》(Raising the Wind, 1803)中的主人公杰里米·欺蒙(Jeremy Diddler)。这篇小说篇名中的“欺骗”之英文原文即Diddler。——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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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弗拉库斯”是美国作家托马斯·沃德(Thomas Ward, 1807–1873)的笔名。爱伦·坡曾以《我们的业余诗人》为题撰文批评他的诗集《帕赛伊克》(Passaic, 1842)。该文开篇曰:“如今弗拉库斯这个姓氏所代表的诗人无论如何也不是古罗马那个贺拉斯,甚至不是其英灵,而仅仅是沃德先生。”——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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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语出贺拉斯《讽刺诗集》(Satires)卷二第五章第83行。——编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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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相传第欧根尼不去拜见亚历山大大帝,后者便礼贤下士去见这位犬儒主义哲学家,问:“第欧根尼,我能帮你忙吗?”后者回答:“ 能,别挡住我的阳光。”亚历山大一阵沉默后说:“假如我不是亚历山大,我一定做第欧根尼。”——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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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弗雷·赫伦之流”指早期美国西部的亡命之徒。迪克·特平(Dick Turpin, 1706–1739)是英国大盗。丹尼尔·奥康奈尔(Daniel O’Connell, 1775–1847)是爱尔兰爱国者,当时自称废奴主义者,故不受大多数美国人待见。查理十二指瑞典国王查理十二世(Charles XII of Sweden, 在位期1697–1718),曾不计后果地东征西战。——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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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拉丁语法律用语:此人所在不明。——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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