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年前,嘲讽“一见钟情”这种想法是很时髦的。但是那些善于思想的人,和那些感觉深切的人一样,却总认为它的确是存在的。确实,也许我们可以称之为道德吸引或叫磁性美学方面的现代研究认为,很可能,最自然的、而且因此也是最真实和最强烈的人和人之间的爱意,就是那些仿佛被电磁感应所激发的感情——一句话,最灿烂、最持久的精神镣铐就是看一眼就被牢牢锁上的。我接下来要坦言的,就是在早已数不胜数的这一真实心态的例子上又增加了一例。
这故事要求我稍微谨小慎微些。我年纪很轻——还不到二十二岁。我目前的名字很普通,还有些平庸——辛普森。我说“目前”是因为只有最近人们才这么称呼我。去年我合法地采用了这个姓氏,为的是继承一笔殷实的遗产,那是我一位远房亲戚阿道弗斯·辛普森先生留下的。遗产继承的前提是我得改姓立遗嘱之人的姓氏,改家姓,而不是改教名;我的教名是拿破仑·波拿巴——或者更确切地说,它们是我的首名和中间名。
我对改用这个辛普森的姓有些不情愿。因为对于我的真实家姓弗鲁瓦萨尔,我怀有一种可以谅解的骄傲——我相信这姓氏可以推溯到那位著写了《编年史》的不朽作者。关于姓名的话题,请允许我顺便提一下一个特别的读音上的巧合,是关于我的一些直系前辈的姓名的。我的父亲是弗鲁瓦萨尔先生,祖籍巴黎,他的妻子——我的母亲十五岁就和父亲结了婚——是克鲁瓦萨尔小姐,银行家的大女儿;而银行家的妻子——她结婚时只有十六岁——也是一位名叫维克托·瓦萨尔之人的大女儿。很奇妙的是,瓦萨尔先生和一位姓名相近的女士结了婚——她叫穆瓦萨尔小姐,而且她结婚时也还是个大孩子;她的母亲穆瓦萨尔夫人,走向婚礼圣坛时也只有十四岁。在法国,早婚很寻常。不过,这些姓名里有穆瓦萨尔、瓦萨尔、克鲁瓦萨尔,还有弗鲁瓦萨尔的,他们都成了直系亲属。不过,我刚说过,我自己的姓氏依照法律程序变成了辛普森,而且我本人对此非常反感勉强,有一段时间我确实犹豫,是否要接受这笔带着既没用又令人讨厌的附加条件的遗产。
在个人天赋方面,我并不匮乏。相反,我相信我资质不错,而且拥有一张世上有九成人都会认为是英俊的脸。我身高五英尺十一英寸,头发又黑又卷,鼻子很标致,眼睛大大的,颜色灰灰的;尽管,事实上我的视力弱到相当不方便的程度,但外表看不出任何瑕疵。然而,视力差往往很令我不快,而且我求遍了各种治疗——除了佩戴眼镜之外。因为年轻英俊,我自然不喜欢眼镜,而且坚决不肯使用它们。我真不知道还有什么东西能如此损害年轻人的面容形象,或者使他看上去气质拘谨,假如还不算完全伪善和世故的话。从另一方面看,单片眼镜带有种明显的纨绔气和做作感。迄今为止我不用眼镜却依然应付自如。但是太多的这些纯粹属于个人琐事的东西毕竟不是很重要。另外,我还很想说的是,我天性乐观、卤莽、友好、热情——而且我一生都是忠实的女性仰慕者。
去年冬天的一个夜晚,在朋友塔尔博特先生的陪伴下,我走进了P剧院的一个包厢。那晚上演的是一出歌剧,演出海报做得格外具有吸引力,因此剧场极其拥挤。不过,我们很及时地拿到了为我们保留的前排座位。我们稍微费力地挤开路进去了。
在两个小时里,我的伙伴——一位狂热的音乐爱好者——一直专心致志地盯着舞台;这同时,我饶有兴味地观察着观众席,观众大多是城市的精英人物。我满足了自己的观察欲,正准备将目光转向歌剧的女主角,目光却被我刚才漏看了的一个专用包厢里的身影牢牢吸引了。
即使活上一千年,我也绝不会忘记看到那人时的强烈感情。那是一个女人的身影,是我见过的最优雅的身影。她的脸一直朝着舞台,有几分钟,我没法看到那脸——但是那轮廓是那样圣洁;没有其他的词可以充分地表达出它优美的比例——甚至我写下的“圣洁”一词都似乎无力而可笑。
女性那可爱身形的魅力,那优雅的神秘感,永远是我无法抵抗的力量;更何况她的优美是有个性的,具象的,是我狂野而热烈的视野中完美的典型。包厢的构造几乎把那身影的所有部分都展现了出来,她体形高挑,即使不能说绝对,但也已相当的端庄。她身材风韵得当,曲线曼妙。我只能看到她的后脑部,其线条堪与希腊神话中的普叙赫[1]媲美,一顶漂亮的轻薄罗纱的无檐帽与其说是遮住了头部不如说是在展示头部,使我想起了阿普列尤斯所形容的“编织的空气”。她的右手臂垂在包厢的栏杆上,细腻的匀称让我身体的每根神经都为之颤抖。手臂的上半部分被当下很时髦的松垂的敞口袖悬盖着,袖子刚过肘部。肘下面露出的紧身衣袖质地轻薄,袖口镶着华丽的花边,花边优雅地搭在手背上,只露出细巧的手指,其中一根手指上闪烁着一枚钻石戒指,我一眼就看出它价值连城。她的手腕圆润得令人赞叹,一只手镯环绕在上面,与手腕相得益彰,镯子上也点缀和铆扣着一件高贵的枝状宝石饰品——这立刻就准确无误地表示了佩戴者的富有和苛求完美的品位。
我一直盯着这女王般的影像,至少看了半个小时,仿佛我突然凝固成了石头;而且,在这期间,我体会到了人们一向所言所歌的“一见钟情”的全部含义和真谛。虽说我从前也曾见过一些最负盛名的女性美之典范,这一次我的情感与以往所经历的完全不同。一种无法形容的、我不得不把它称为磁力的心灵对心灵的爱慕,不仅把我的视线而且将我思想和感情的力量凝聚在了眼前那令人仰慕的人身上。我发现——我感觉到——我知道自己已经深深地、疯狂地、不可挽回地跌入了爱河——而此时我尚未能一睹可心人儿的容颜。真的,那消耗着我的感情是如此强烈,我真的相信,即便那未睹之容颜被证明不过是平常姿色,那感情也不会有丝毫的削弱;那唯一真实的爱是那样令人费解,那是一见钟情的爱,它真的很少依赖那似乎创造并控制了它的外部条件。
当我如此沉浸在对那美人的爱慕中时,观众席里突然发出一阵骚动,使她把头部向我稍微侧转了一些,于是我目睹了那脸部的整体线条。它的美丽甚至超越了我的期待,然而也有一些令我失望的东西,我无法确切地说出来。我说了“失望”,但它并不完全是那个意思。我的情感立刻平静而崇高起来。它们由心魄荡漾转变成了沉静的热情——即热烈的宁静。也许,这种情感是来自那脸庞上圣母般的安详神情,不过我马上明白这不是全部的原因。还有别的因素——一些我无法阐明的神秘因素——使那脸庞的表情微微地触动了我,而同时又激发了我的兴趣。事实上,我恰好处于那种情绪中,它会使一个年轻而多情的男子采取任何毫无节制的行为。如果那女士是一个人来的,我会毫无疑问地进入她的包厢,不顾一切地和她搭话;但幸运的是,她有两个同伴——一位是绅士,还有一位是迷人的美女,从整个外表看,那美女比她小几岁。
我的脑海里盘旋着成千或许可行的方案,如过后向那位年长一些的女士自我介绍,或者不管怎样,眼下得更真切地欣赏一下她的美貌。我本该离她更近些,但是剧场十分拥挤,使这一举动变得不可能了;而且,即使我有幸带着观剧镜,可是最近上流社会的严格法令禁止人们在这种场合下使用观剧镜,更何况我还没有带,于是我陷入了绝望。
最后,我想到了向我的同伴求助。
“塔尔博特,”我说,“你有一个观剧镜,让我用一下。”
“观剧镜!——没有!——你认为我会用观剧镜来干什么?”说着,他不耐烦地将视线转回到舞台。
“可是,塔尔博特,”我继续说着,拉了拉他的一侧肩膀,“听我说,好吗?你看见那舞台前的包厢了吗?——那里!——不,是旁边那个。——你见过这么迷人的女人吗?”
“不错,她是很美丽,”他说。
“我在想她会是谁呢?”
“哎呀,凭着所有天使的名义,你真不知道她是谁吗?‘不认识她就证明你是无名之辈。’她是著名的拉朗夫人——当今卓尔不群的美人,也是全城议论的对象。她也极其富有——她是个寡妇,很好的婚配对象——刚从巴黎来。”
“你认识她吗?”
“很荣幸,我认识。”
“你愿意把我引见给她吗?”
“当然,我非常乐意,什么时候?”
“明天下午一点,我会到B旅馆来拜访你。”
“很好,那么现在请你尽量别说话了。”
考虑到他同意引见,我只得接受塔尔博特的建议了;因为他对此后的每一个问题或暗示都固执地保持无动于衷,那晚余下的时间里,他全身心地关注舞台上的演出。
这段时间里,我的目光一直停在拉朗夫人身上,最后有幸看到了她整张正面的脸。它精巧优美——这,当然了,即使塔尔博特还没完全告诉我这一点,我的心早就告诉过我——但是那莫名其妙的东西仍然困扰着我。最终,我得出结论,我的感觉被某种庄严、忧伤,或者更确切地说,是疲倦的气质所打动,这种气质从这张年轻而鲜活的脸上带走了些东西,但留给它一种天使般的温柔和高贵,于是,在我那热烈而浪漫的性情看来,这自然就使那脸庞增添了十倍的魅力。
正当我的双眼在这美丽面前备受愉悦时,我惊慌仓皇失措地从那位女士几乎令人察觉不到的一惊中发现,她已经蓦然察觉到我那炽热的目光了。可我已经彻底地被她迷住了,无法收回目光,哪怕只是一瞬间。她别转了脸,我又只能看到那线条清晰的脑后部轮廓。过了几分钟,仿佛出于好奇地想看看我是否还在凝视,她缓缓地再次将脸转回来,又一次遇上了我那滚烫的凝望。她乌黑的大眼睛很快地垂了下去,一片绯红漾在她的脸颊。但让我吃惊的是,在看到这情况后,她不仅没有再次别过头,而且竟然从紧身褡里取出了一副双片眼镜,支起来,调整了一下,然后用它望着我,既专心又谨慎地看了几分钟时间。
如果那时雷电霹雳打在我脚上我都不会那么震惊——惟有震惊——丝毫不觉得愠恼或嫌恶;尽管若是其他女人做出如此大胆的举动,她很可能让人愠恼或嫌恶。但是这整个举动却做得如此娴静,如此若无其事,如此镇定,总之,明显地带着最高贵的修养,不令人察觉出丝毫的冒犯,而我唯一的感觉就是仰慕和惊讶。
我观察着,在她刚支起那眼镜时,她似乎对初次所见到的那个我甚是满意,然后,她正要把这器具收起来时,仿佛转念一想,就又支了回去,并继续专注地看了我几分钟。我肯定,至少有五分钟时间。
这一举动在美国剧院里是那么引人注目,吸引了众人的注意,并在观众席里引起了一阵莫名的骚动,或是嗡嗡声,不久,我的内心就充满了疑惑,不过拉朗夫人的脸上没有露出任何明显的反应。
她满足了好奇心之后——如果是这样的话——便取下眼镜,平静地将注意力集中到了舞台上;像以前那样,她又将侧影朝向我这边。我继续不住地凝望她,虽然我很清楚这么做是很卤莽的。不一会儿,我看到那头轻缓地转移了方向;很快地——我确信——那位女士在假装看着舞台的同时,实际上是在认真地看着我。我无需告诉大家这举止给我那兴奋的神经所带来的效果,尤其是由那么迷人的女人所为。
她这样观察了我大约有一刻钟时间,我情感所寄的美人儿开始和陪伴她的那位先生说话了,她说话的时候,我从那两人的目光清楚地看出,他们所谈的就是我。
我刚下此结论,拉朗夫人又转向了舞台,然后,有几分钟时间,她似乎被演出吸引了。然而,这段时间过后,我陷入了一种极端的激动,因为我见到她再次打开挂在她身旁的眼镜,又像前一次一样地完全转向我,而且不顾观众席里又一次响起的嗡嗡声,看着我,从头到脚地看,而且带着同样不可思议的神情,那神情是那么令我从心底感到愉快,我的灵魂都被搅乱了。
这异常的举动把我抛进了一种完全是高烧般的兴奋中了——进入了彻底的爱的狂喜里——与其说它令我不知所措,毋宁说它使我勇敢起来。在我忠诚而疯狂的激情下,我忘记了一切,除了眼前我痴望着的高贵而迷人的景象和它真实的存在。我看到观众正全神贯注着歌剧演出,觉得自己的机会来了。终于,我的目光和拉朗夫人的交错了,这一瞬间,我轻轻地、但却准确无误地向她鞠了一躬。
她的脸羞得绯红,赶紧把目光移开,接着又慢慢地、小心翼翼地朝四周看,显然是想看看我那卤莽的动作是否被人注意到,然后,她的身子朝坐在她身边的先生欠了过去。
此时,我对自己欠妥当的举动觉得有一种滚烫的不安感,预感这一次准得马上暴露;紧接着我的脑海里迅速而不安地掠过手枪的幻影。然而,当我看到那位女士只是递给那先生一张节目单而并没说话时,我顿时觉得无比轻松,这之后不久,她又悄悄向四周望了望,然后那双明亮的眼睛就完全而持久地注视着我,不过,读者对我的惊讶——我那深深的惊诧——内心和灵魂那迷狂的困惑可能有了某种细微的察觉,然后,她微微一笑,露出了一线亮丽的珍珠般的牙齿,她的头还清楚地、率直地、而且是坦然地点了两下。
当然,要形容我当时那阵喜悦——那阵迷醉——那阵极度的心灵狂喜是徒劳的。如果有人曾经为无比的喜悦疯狂过,我那时就是这种感觉。我爱着,这是我的初恋——我就是这样感觉的。它是无上的爱——无法用言语表达。它是“一见钟情”;而且,这一见钟情也得到了对方的欣赏,并得到了回馈。
是的,回馈。我没有刹那的怀疑。我还能用其他什么语言来形容这种爱?这位拉朗夫人如此美丽,如此富有,很显然又如此多才多艺,她出身如此高贵,社会地位如此之高,从哪方面都那么令人尊重。是的,她爱我,她回报了我爱的热情,以同样盲目的炽热,同样的坚定,同样的率真,同样的放任,完全像我自己的那样无法控制!然而,这些美好的幻想和回忆此时被幕布的垂落中断了。观众们站起身,往常的拥挤和混乱立刻蔓延开来。我突然离开了塔尔博特,拼命朝离拉朗夫人更近的地方挤过去。由于人群拥挤,我没能成功。最后,我只好放弃追赶,踏上了回家的路。我安慰着自己那连她的裙边都没能触到的遗憾,因为我想起明天塔尔博特就可以带我去正式拜访她。
明天终于来了。也就是说,在漫长、厌倦而心烦的夜晚过去后,这一天终于到了。可是到“一点”之间的几个小时就像蜗牛爬,令人觉得疲倦而冗长。但是常言道,伊斯坦布尔也终有末日,因而这漫长的等待也终有尽头。钟敲响了,那声回响刚一消失,我就跨进了B旅馆,说要见塔尔博特。
“他出去了,”男仆说着——他是塔尔博特家的仆人。
“出去了!”我踉跄着后退了几步回应道,“我告诉你,伙计,这完全不可能,绝对没可能;塔尔博特先生不会出去的。你这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先生;只是塔尔博特先生真不在,就这样。早饭后他就立即骑马去S——了,他留话说这一周他都不在城里。”
我呆呆地僵立着,又是惊恐又是气愤。我想回应他,可舌头就是不听使唤。最后,我猛地向后一转身,脸色气得铁青,心里暗暗把整个塔尔博特家族打入了人间和地狱中那最黑暗的地区。很显然,我那周到的音乐迷朋友已经把他和我的约定抛到了九霄云外——约定之后就立刻忘掉了。他对自己许下的诺言从不认真履行。我实在没有办法,只好强压气愤,沮丧地走在街上,枉费心机地向我遇到的每个男友询问关于拉朗夫人的事。据我所问,我发现他们全都知道她,很多人见到过她,但她在城里只呆了几星期,因此,很少有人宣称和她本人相识。这为数不多的几个人和她也不是太熟悉,他们不能也不愿随意以白天正式拜访的方式把我引见给她。我正这样失望地站着,和三个朋友谈论着所有关于我内心痴迷的人时,恰好话题中的人在街上走过。
“真真切切,她就在那里!”一个人喊道。
“真是令人惊讶的美丽!”第二个人感慨着。
“简直是人间天使!”第三个人赞叹道。
我一看,一辆马车正在街上缓缓经过,向我们走来,车中正坐着那位我看歌剧时见到的迷人倩影,与她同包厢的那位年轻女士则坐在她身边。
“她的女伴也穿戴得很漂亮,”那三人中的一个先说道。
“真令人惊讶,”第二个人说;“她还是那么高雅;不过艺术会创造奇迹。我发誓,她比五年前在巴黎时更漂亮了。她依然是个美丽的女人;——弗鲁瓦萨尔,你不这样认为吗?——辛普森,我是说。”
“依然很美!”我说,“为什么不呢?可是和她的朋友相比,就像是烛光和夜晚的星星相比——像萤火虫与心大星[2]相比。”
“哈!哈!哈!——哎呀,辛普森,你可真有令人惊叹的发现才华——我是说,那种原创的才华。”这时,我们分开了,三人中的其中一人哼着欢快的小调,我只听出了几句词——
尼农,尼农,尼农请下车——
下来吧,尼农·德朗克洛![3]
在这场小小的遭遇中,有一件事深深地安慰了我,尽管这事又撩拨起已经使我心力交瘁的激情。当拉朗夫人的马车驶过我们身边时,我看到她认出了我;不仅如此,她还以我们所能想象的微笑中最纯真的笑容来祝福我,毫不掩饰她是认识我的。
我已经被迫放弃了所有能拜见她的希望,只有等塔尔博特认为该从乡村返回的时候了。同时,我锲而不舍地频繁光顾每一个体面的公共娱乐场所,终于在我第一次见到她的剧院里,我无比喜悦地遇到了她,并再次和她交换了目光。然而,这次相遇直到第一次见她两星期后才发生。这期间,我每天都去塔尔博特下榻的旅馆询问,每天都被男仆那句千篇一律的“还没回来”抛入一阵愤怒中。
因此,在我第二次见到她的那天晚上,我处于一种几乎要疯狂的状态中。我知道,拉朗夫人是巴黎人,最近才从巴黎来,她会突然回去——在塔尔博特回来前就离开吗?我会就这样永远地失去她吗?这念头十分可怕,令我难以承受。既然幸福悬而未决,我便决定当机立断地采取行动。总之,在剧院散场后,我跟着这位女士到了她的住所,记下了地址,次日一早就给她送去一封长长的、详细的信,在信中我倾吐了全部心声。
我倾诉得很勇敢,很酣畅——总之,充满激情。我什么都不掩饰,甚至包括我的缺点。我提到了我们初次邂逅时那浪漫的情形,甚至提到我们之间交换的眼神。我详细到说起自己确信她也是爱我的;我把这种确信和我的一腔痴情作为我这否则就是不可饶恕的冒昧之举的两个借口。至于第三个理由,我说到自己很担心在我还没有机会正式拜访前,她就离开这个城市了。在这封最激情洋溢的信的末尾,我坦诚地说到了我财产方面的情况,说我很富有,并直截了当地向她求婚。
在焦急的期盼中,我等着答复。仿佛经过了一百年的时间,它才姗姗来迟。
是的,它真的来了。这一切是如此浪漫,我真的收到了从拉朗夫人那里来的信——那位美丽、富有、偶像般的拉朗夫人的回信。她的双眼——那高贵的眼睛没有掩饰住她那尊贵的心。像她这样一位真正的法国女人,她听从了理智率真的指示,听从了本性充沛的热情,不顾世间传统的拘谨礼仪。她没有嘲笑我的求爱,也没有躲避在沉默中。她没有将我的信不加拆看就退还。她甚至给了我答复,用她那精巧的手指作了答复。信是这样写的:
辛普森先生,请原谅我力不从心,不能将贵国的语言写得优美流畅。我刚到这儿不久,还没有机会把它学好。
这份歉意中,我只能说,哎!——辛普森先生猜得太对了。还要我多说吗?哎!我是不是不该说这么多?
欧仁妮·拉朗
这高贵的话语让我吻了它一百万遍,而且毫无疑问,由于它,其他无数放纵的言行从我记忆中溜了出来。塔尔博特还是不想回来。唉!他难道就不曾有过一点点粗略的念头,想到自己的离去让朋友如此受煎熬吗?难道他同情的本性就不能快点来拯救我吗?可是,他还是没回来。我写信给他,他回复了。他被紧急的事务拖延了——但是很快就会回来。他请求我再耐心些——缓和一下自己的行为——读一些令人悠闲的书籍——不要喝烈度超过霍克酒[4]的饮料——并求助于哲学的安慰。这愚蠢的家伙!如果他不能亲自回来,唉,难道他就不能动动脑子给我写封引见信吗?我又给他写了信,请求他立刻给我写封这样的信。我的信还是被那位男仆退还了,上面用铅笔写了下列签注。那无赖已经在乡下陪他的主人了。
主人昨天离开S——,原因不明——也没说去哪里——或是何时回来——所以我认为最好将此信退还,因为我认识您的笔迹,并知道您总是多少有点着急。
您忠诚的
斯塔布斯
看过后,我无需再说什么,立刻陷入了对这主仆二人最可憎之心的仇恨中。不过,仇恨无济于事,抱怨也没有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