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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第2/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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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做的?”他叹为观止。

“做红烧肉呢,最重要的是会挑肉。一定要肋条五花,夹精夹肥,至少要夹上五六层,所以行家都叫‘夹心肉’。这种肉一定要找熟悉的肉店才能买得到,一头猪身上,最好的夹心肉绝不会超过两条,刚好烧一碗,不是到处都能买到哦。”晚潮笑眯眯地说,“做红烧肉,外面饭店的做法是先过油炸一遍,其实这样不过样子好看,味道就打了折扣,肉一炸就不会酥了,万一火候不到,油走不掉又硬了。自家做,一定要有耐心,先过水,大火煮滚,小火煨汤,放一点干山楂和料酒,浮沫一定要撇干净,不然影响成色。肉烧得酥了,才能放酱油,最好用那种加了焦糖的广东老抽;然后再放糖,必须用冰糖,味道才会好,颜色才会正。等汤水慢慢煨干,又不能太干,汤稠了,肉酥了,油亮好看,就可以OK了。”

她这一席烧肉经滔滔不绝地说完,荆劭已经吃掉了半盘肉。

简直停不下筷子,酥软鲜香又不腻,入口即化。

“冬菇扒菜心就简单多了,冬菇拣厚的买,用水浸软,小火焖过才能下锅,味道刚刚好。不过这道汤呢……”晚潮打住话头,看见荆劭喝了一口汤,一脸惊艳的表情,忍不住笑了起来,“不错吧?”

“极品。”荆劭只说了两个字。

“其实越是家常普通的东西,才越美味。”晚潮说,“这汤是用猪骨棒敲碎,加上鸡丝、冬菇、火腿一起,用瓦罐慢慢地熬出来的,要文火熬上四五个钟头,再放凉去油。豆腐跟萝卜大火下,小火煮,吸收了汤的鲜味和香味,还有本身的清香,才够味道。”

荆劭只剩下点头的分。

“还有我的镇山之宝——谢晚潮独家秘制的圆葱烧麦!”晚潮打开旁边的一只小号竹笼屉,蒸气和香气一下子腾了出来。

荆劭大跌眼镜,我的天,“你还会做烧麦?!叫外卖了吧?”

“真没眼光。”晚潮被侮辱了,“外面哪有这种烧麦皮?外卖?又厚又硬而且皱巴巴的外卖,跟这个哪能比?这是我自己手捏的,看,皮薄又白,荷叶边,里面的圆葱配羊肉,绝对解馋。而且我还配了料碟,自制酱汁加上胡椒蘸料,提味又解腻……”

她还在激动地说着,荆劭已经半信半疑地捏起一只小巧玲珑的烧麦,送进嘴里。

呵,美味自舌尖蔓延至头顶,太好吃了,无法形容。

实在顾不得多?嗦些废话,先大饱口福再说!不消片刻,风卷残云,桌上的食物已经没了一大半。晚潮唇边的笑容慢慢退了下去。这个男人……唉,真不敢相信,他就是竹青所说的,那个中心医院脑外科,曾经众目所瞩的主刀荆劭。

只不过是这么普通的家常小菜,他也吃得这么惊喜满足,可见他平常都是怎么样过日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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