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第1/2 页)
于是,芳云在森林深处练剑,饿了就去打猎,生活不好,芳云忍下去了,在陌生的世界,先有自保能力再说。三年过去了,芳云的实力大概恢复了四五成,他实在受不了嘴里淡出个鸟来的生活,就出来了。芳云的年纪大概十三四,事实上多大他自己都不知道,这具身体意识消散的时候没有留下任何东西。
芳云的剑还是竹子,因为他没钱买,也没有机会铸造。至于衣服,咳咳,还是那件破烂……好在芳云的长相特别秀气,整个人又有种贵公子的气质,就算穿着破烂衣服,也别有一种气质,让人以为他只是贪玩的富家公子。
糟糕,没钱,难道去抢吗?芳云摸摸肚子,默默的盯着一家酒楼。
大概是芳云看的太久了,酒楼的掌柜让小二端着一盘白嫩嫩的包子过来了。
“小兄弟,来,掌柜请你的。”小二笑呵呵的,一点都没有狗眼看人低。
芳云有些不好意思,但他真的有些饿了。啃了两个大包子之后,芳云道:“谢谢,请去拿纸笔,我想回报掌柜。”
小二搔搔头:“不用回报,我们掌柜很好心的。”
芳云微笑:“那可不行,别人的好意一定要回报,这对我来说是小事。”
“那小兄弟想怎么回报?”小二很好奇。
芳云道:“我曾经吃过很多好东西,可以把食谱写下来。”古代的他就不说了,怕撞了,现代的酒楼总没有吧。
小二恍然:“这样啊,你等着。”
芳云给了掌柜一张做现代小吃的方子就走了,他准备找点事情赚钱。店小二保镖什么的他是不做的,受不得那个管束,赏金猎人好像不错。
芳云静静的看着悬赏启示,将罪犯的信息记在心底。这是一个悬赏足足五百两的采花贼……好吧,如果是以前,五百两对芳云来说什么都不是,但现在,五百两是当务之急。
采花贼的样貌非常清晰,一个普通的有点书卷气的男子,他大概是个非常嚣张的人,作案都不会掩藏自己的容貌……上面说采花贼已经犯案十几起了,民怨沸腾。最可恨的就是,采花贼哪里都不去,就在这个城市,恨不得将所有貌美女子采光……
不过这样对芳云来说比较方便,他只要盯着美人就可以了,总会遇到采花贼。只是这样有点麻烦,想遇到采花贼还看机会,而且美人会有危险。嗯,来个男扮女装引采花贼如何?芳云摸着下巴思考了一会儿,拍板。
话又说回来,他扮女人会好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