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第2/8 页)
“去看一个生病的太太,她派人来叫我去。”
“什么生病的太太?——她住在哪儿?”
“在某某郡的盖兹海德。”
“某某郡?有一百英里路!她是谁,叫人那么路远迢迢地去看她?”
“她姓里德,先生——里德太太。”
“盖兹海德的里德吗?是有过一个盖兹海德的里德,一个地方长官。”
“是他的寡妇,先生。”
“你跟她有什么关系?你怎么认识她的?”
“里德先生是我的舅舅,——我妈的哥哥。”
“他是你舅舅,真见鬼!你以前从没跟我说过;你总是说你没有亲戚。”
“我没有一个肯承认我的亲戚,先生。里德先生去世了。他妻子撵走了我。”
“干吗?”
“因为我穷,是个累赘,她不喜欢我。”
“可是里德有孩子留下吧?——你总有表姐妹啰?昨天,乔治·利恩还在谈起盖兹海德的里德。他说那个里德是城里最地道的无赖;英格拉姆也谈起过那个地方的一个乔奇安娜·里德,因为长得美,前两个社交季节在伦敦很受崇拜。”
“约翰·里德也死了,先生;他毁了自己,也几乎毁了他的家庭,据猜测,是自杀的。他妈听了这个消息大为震惊,中风了。”
“你能对她有什么好处呢?糊涂,简!我绝不会想跑一百英里路去看一个老太太,也许你还没到,她就死了;再说,你说她撵走了你。”
“是的,先生,可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她那时候的情况完全不同;而现在,我要是忽视她的愿望,我就不安心了。”
“你要待多久呢?”
“尽可能少待,先生。”
“答应我,只待一个星期——”
“我最好还是不要许下诺言;我也许不得不食言。”
“你无论如何要回来;你不会让任何借口说服,去和她永远住在一起吧?”
“哦,不会!要是一切都很好的话,我当然会回来。”
“谁跟你一块儿去呢?你不见得孤零零一个人旅行一百英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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