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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li York(第1/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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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莱·约克

在遇到方杰雯之前,Eli York过着一种充满快意的简单生活,他喜欢女人,女人们也喜欢他,而他的工作恰好又是关于女人的,这一行他混迹了十多年,从中赚了不少钱,使他得以身穿别致的衣服,住在华美的房子里,有好几辆叫人艳羡的车,每天都跟那些最年轻最美丽的女人厮混。那些女人,有的一头金发,有的长着一张典型的南欧人的面孔,或俏皮,或忧郁,或放浪,或神经质,他记得她们的五官、身高、三围,了解她们的专长和风格,却时常忘记自己和其中哪几个约会过,每当一场欢爱结束,出了房间就好像患了健忘症,他却觉得自己浑身充满晦暗的魅力,并为此扬扬自得。

直到二○○三年初夏的一天,他在北京,方杰雯走进那间甄选模特的舞蹈教室,站在他面前,带着一种难于归类,不属于任何时代的风格。

他记得自己问她:“你为什么想要做模特?”就像问其他无以计数的女孩子一样。

“我要赚许多钱,离开这里,去一个很远的地方,一个人生活。”她回答,最简单的词,最简单的句式。

Eli知道,站在他面前的只是一个在比赛中名落孙山的女孩子,十七岁零九个月,五尺十寸高,黑头发黑眼睛,没有任何摆得上台面的经历。但这样的答案是他不曾听到过的。

“美国够远吗?”他反问,脸上带着不太认真的笑。

她想了想,认真地回答:“够了。”

那个时候,他以为她只是个极其常见的离家出走的厌世少女,却破例没有追究监护人同意书上签字的真假,就给了她一个新名字,一张单程机票和一份工作。

于是,那个夏天,她就在纽约了。在那里,她是G,十七岁零十个月,五尺十寸高,黑头发黑眼睛,和暑假里无数蜂拥而至的年轻女孩儿一样,她颀长孱弱美丽,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会。

Eli带着一种一视同仁的冷漠提醒她们:没有聚会,没有酒吧,没有男朋友,保持身材。但又无法无视她的与众不同,他欣赏她,却不明白为什么。她算不得很漂亮,完全没有经验,唯一受到过的指点来自于一个无名的中国摄影师,那个人曾对她说:“做这一行其实简单得很,甚至脸好不好看都是无所谓的,别笑,别东张西望,目光要迷茫,态度要散漫,走路要又快又直,做到这几点,你就成了。”也正是因为简单,她才会选择走这条路,因为她什么都不会,又急于远走高飞。

Eli感叹她的无知,教给她许多东西,要她目标高远,远离邮购目录、末流广告和默默无闻的退休。他给她许多工作,猜她的极限在哪里,袖手旁观她什么时候会跑来叫苦不迭,结果却发现她是他所见过的最奇特的人,很吃得起苦,看起来比绝大多数年长她许多的女人都要自信,也没有那种小女孩的无知和胆怯,如果她觉得好,便会说好,不好就说不好,不会扭捏。他不知道这来自于什么样的经历,她没说过,他也不屑去问,只是带她去见各种各样的人,去许多不同的地方,有些带着异国的风格,有的又宛若石英矿坑般璀璨而黑暗,到头来却发觉她终究还是个稚嫩的孩子,自始至终都在想些不相干的事情,每当置身在这种黑就极端的黑,亮就亮到极点的地方,便会觉得神思恍惚,眼睛发涩。

仅仅两个月之后,Eli就把G送上了时装秀,甚至还专门跑到后台去看她。在那里,粗花呢、薄纱、软缎、大大小小的串珠堆满房间,鸵鸟的羽毛被染成深深浅浅的米色;模特、裁缝、摄影师、杂志编辑、送咖啡点心的小工,打招呼,亲吻,各式各样的人忙作一团;貂毛、山羊毛的刷子,食指和无名指在她脸上飞舞;水、发胶、缎带,把黑头发约束;一转身就脱掉衣服,一件白色贴身长裙随即披上身,背后的缝合还没来得及做,立刻就有两个手工精湛的女人围过来把那条裙子开口的部分缝起来,动作干净利落,速度快过消防队员。

终于,音乐响起来,女孩子们在通向白色天桥的入口处排成一队。现场指导伸手朝G示意,而她却站在原地没动,仿佛困在脂粉、缎带和纯白色丝毛织物之间,转过头茫然地看着他。

那个单纯无助的表情让他觉得有些好笑,他揽过她的身体,把她带到台边,退到她身后,一只手搭在她肩上,轻推了一把,在她耳边几乎不出声地说了一声“Go”。她在水波般层层展开的音乐声里走出去,脸上仍旧带着那种迷茫的表情,在一片白色的眩光里只看得到一个背影。

这样临时怯场的事情,Eli经历得太多了,他总是怀着或赞赏,或鄙夷,或漠不关心的态度看着这些初露头角的女孩子们,但不知为什么,G却可以叫他心头一颤。

一晃到了七月,他找了个机会送她去巴黎工作,却在她离开之后体会到一种奇特的感受,他以为那不是思念,只是她在他身上激起的一种即时的欲望,而消退欲望的办法只有一个。

两天之后,他也到了巴黎。那是他出生长大的城市,他熟悉那里的每一个角落。在她工作间隙,他带她去了很多地方,去那些俗气热闹的旅游胜地,去看广场上的露天电影。他们经过街边鳞次栉比的精品店,他暗示她可以进去看看,绝大多数情况下,礼物总能让事情进展得更顺利也更容易。但是,不知是粗心或是故意,她无知无觉,只是在圣路易岛上吃了一支青苹果味儿的冰激凌,又在塞纳河边买了几本旧书,他记得其中的一本,是火车站候车室里常见的那种薄薄的、大小刚好能放进口袋的十法郎丛书,普希金的《上尉的女儿》,只要一块钱,卖得比杂志报纸还要便宜。

那两个礼拜,G跟十来个陌生的女孩子挤在一套四间卧室的公寓里,他则是住在旺多姆广场上的丽池酒店,回纽约的前一天,他终于下决心要把G带到他住的地方去。那是个古雅美丽的地方,而且他的套房正对着花园,从阳台上看出去,风景很美,他觉得她一定会喜欢的。

那天中午,他约她在酒店花园旁的餐厅吃饭,并邀她饭后到他房间里去一次,有些事情要跟她讲。她先是答应了,临到饭吃完又反悔了,说下午还要去试镜,可能会来不及。她在巴黎的工作都是他安排的,他知道她在撒谎,若是在平时,碰到这样的事情,他只会觉得好笑,直接点破她,嘲弄一番了事,但这一次,他却有些气急败坏。账单送上来,二百一十五欧元,再加至少百分之十五的小费,他故意拖着不付钱,说他有事要先回房间了,心里知道她根本没有钱埋单。她没拦他,他起身走出去,想让她难堪,让她明白这世上付出与索取之间的关系,她知道他的房间号码,迟早会打电话上来找他。但当他走出餐厅门口,隔着玻璃看见她坐在那里,红着脸磕磕巴巴地跟侍者说着什么。旁边桌子上有些人朝她投去或好奇或轻视的目光时,他发觉自己没办法就这样撇下她,又转身回去,拿起那张账单。

她没看他,说:“我自己会付。”

“你没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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